特許經營權包括哪些
特許經營權包括哪些特許經營權包括商標特許使用權、產品特許經營權、營運模式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權是指由權力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
國際特許經營協會認為: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經營訣竅和培訓的領域,特許人提供或有義務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并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
《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特許經營期限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確定,最長不得超過30年。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依據人民政府的授權(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
什么是特許經營?
問題1:什么是特許經營?
問題2:特許經營是什么意思?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于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
特許經營是一種銷售商品和服務的方法,而不是一個行業。作為一種商業經營模式,在其經營過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個共同特點:
1、個人(法人)對商標、服務標志、獨特概念、專利、經營訣竅等擁有所有權。
2、權利所有者授權其他人使用上述權利。
3、在授權合同中包含一些調整和控制條款,以指導受許人的經營活動。
4、受許人需要支付權利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特許經營按特許權的內容劃分有兩種基本類型:
1、較早出現的特許方式被稱為產品商標型特許經營,又稱產品分銷特許,是指特許者向被特許者轉讓某一特定品牌產品的制造權和經營權。特許者向被特許者提供技術、專利和商標等知識產權以及在規定范圍內的使用權,對被特許者所從事后生產經營活動并不作嚴格的規定。這類特許形式的典型例子有汽車經銷商、加油站以及飲料的罐裝和銷售等。目前在國際上這種模式發展超趨緩并逐漸向經營模式特許演化。
2、經營模式特許被稱為第二代特許經營,目前人們通常所說的特許經營就是這種類型。它不僅要求加盟店經營總店的產品和服務,質量標準、經營方針等都要按照特許者規定的方式進行。被特許者繳納加盟費和后繼不斷的權利金,這些經費使特許者能夠為被特許者提供培訓、廣告、研究開發和后續支持。這種模式目前正在快速發展。
特許經營特征:
特許經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等與他人的資本相結合來擴大經營規模的一種商業模式。特許經營對特許人來說,是技術和品牌價值的擴張,經營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資本的擴張。
特許經營是以經營管理控制所有權的一種商業組織方式,受許人擁有加盟店的所有權和管理執行權,但不擁有管理決策權。管理決策權歸特許人。
特許經營是一種雙贏的商業模式。只有使特許人獲得比之直營更有效率的發展,讓受許人獲得比獨自經營更多的利益,特許經營才能進行下去。
特許經營是一種特殊交易。在特許經營中,進行交易的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它包括產品、專利、經營模式等一系列有形的或無形的商品;與一般的交易不同,特許人與受許人簽定特許經營合同后,即意味著雙方較長期交易的開始。在合同期限內,特許人與受許人要保持緊密持續的相互支持和配合。
特許經營是一種智能型的商業組織形式。特許經營使特許經營人能夠最充分地組合、利用自身的優勢,并最大限度地吸納廣泛的社會資源,受許人則降低了創業風險和時間、資金等創業成本。
特許經營權是什么?
特許經營權是指一個對于特有產品、設備、貿易專利或服務標志的經營系統擁有所有權的個人或企業(即特許人)在給予其他個人或企業(稱為受許可人)在特定區域和時期以事先規定的方式進行同業經營活動的權利。特許經營權大體上包括三種不同的形式:即商標特許使用權、產品特許經營權、營運模式特許經營權。在我國特許經營權有以下兩種,一種是政府授權的,允許特定企業利用公共資源,或者從事特定的業務。第二種是一家企業允許另一家企業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使用這家企業的商標或者是專利等,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特許經營權的期限是由特許方和被特許方自由約定的。《公司法》第六條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特許經營權是什么
【法律分析】
1、特許經營權是指一個對于特有產品、設備、貿易專利或服務標志的經營系統擁有所有權的個人或企業(即特許人)在給予其他個人或企業(稱為受許可人)在特定區域和時期以事先規定的方式進行同業經營活動的權利。
2、特許經營權大體上包括三種不同的形式:即商標特許使用權、產品特許經營權、營運模式特許經營權。
3、特許經營的獲得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國家或者是政府出臺相關的政策將一些特殊的行業,或者是特殊的產品交由某些企業特許經營,這是需要申請才能獲得的友誼另外一種方式是有一些企業將。他們企業的知識產權,專利權或者是商標服務產品有償或者免費的提供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一種方式,也是特許經營的方式,招投標不是唯一的方式。
【法律依據】
《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特許經營期限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確定,最長不得超過30年?!碧卦S經營權年限最長為30年,但是通常都是10年,除非受許人嚴重不能履行義務,但是都會申請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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