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東提起訴訟的規定有什么?
一、股東直接 訴訟 有何規定 《 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 公司章程 ,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股東代表訴訟權是什么意思 股東代表訴訟,又稱派生訴訟、股東代位訴訟,是指當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卻怠于起訴時,公司的股東即以自己的名義起訴,而所獲賠償歸于公司的一種訴訟形態。英美法系國家以及大陸法系國家對股東的此項訴訟權利均有規定,均賦予股東提起代表訴訟的權利。 在近幾年中,社會中的企業也是越來越多,那么企業的的運行過程中不僅會對企業帶來影響,同時也會對社會的經濟秩序帶來影響,所以規范每個企業建立和運行工作也變的尤為重要,在這里也是提醒各位企業經營者,一定要做到合法經營,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理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理是正確的。
股東代表訴訟,又稱股東派生訴訟。股東代表訴訟提起權,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侵害。
而公司拒絕或者怠于通過訴訟追究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責任的。
符合法定條件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代表訴訟只能針對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提起。也就是說,股東的訴訟權利來源于公司,而非自己。股東是代表公司,而非代表自己提起訴訟,因此稱之為股東代表訴訟,或者股東派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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