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房屋拆遷有沒有補償、無證房屋拆遷時應該怎么辦?圍繞無證房屋出現了很多問題,這種情況大部分都是發生在農村,造成無證房屋出現的原因有很多,比較常見的有因為歷史遺留問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隨著社會的發展,拆遷腳步一直前行,更多的人開始關注“無證房屋拆遷時有沒有補償”有什么相關政策,在面臨拆遷時,征地拆遷律師告訴你無證房屋應該怎么補償。
無證房屋我們首先應該考慮,如果把無證房屋一概而論全部認定為違建是極其不合理的。
那么,什么是違建房屋呢?違建房是指違章建筑,沒有經過所轄部門批準的建筑。嚴格來講主要是指違反《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私自建設的房屋建筑設施,2008年我國開始實施城鄉規劃法,明確宅基地建房,需要獲取建設規劃許可證。
從上述所說可以看出,2008年之后建房的必須獲得建房許可證并且辦理相關證件,不然就屬于違建,所以,這里重點關注一下2008年才開始這樣規定,也就是之前的房屋,沒有證件的,如果一概而論的被認定為違建是極不合理的。
在37年前,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中第一次明確宅基地的面積使用規定,提出建房用地由當地政府根據不同情況限定用地面積,在此之前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過宅基地面積,所以,在此之前建設的房屋,不管面積有多大,在以后沒有進行擴建的,都屬于合法房屋。
在隨后實行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積不能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也就是村鎮建房和地管理條例公布后至土地管理法實施期間,宅基地超出面積,通過政府根據政策處理后,可以進行確權。
所以,一定要注意時間節點,如果你的房子是08年以后建設的,或者擴建翻新都需要辦理相關證件,沒有相關證件的遇到拆遷前都會被認定為違建,補償很低,或者沒有補償。
肯定會有人問,我的房子是08年之前建設的,但是在12年翻建過,要怎么辦?如果08年以后翻建過的并有相關手續的,只能按照違建進行補償,08年之前翻建過的,就可以按照正常房屋的價值進行補償。
還需要注意的是,08年之前建設的房屋,之后沒有進行翻建的,也沒有相關手續的,也是可以按照正常房屋的價值進行補償,這樣的房屋基本都是因為歷史遺留問題法律不健全造成的,如果你遇到拆遷,被一口認定違建,那你就要多留個心眼,拆遷方故意以無證壓低補償,我們也建議,如果能補辦證件的,盡快補辦,可以讓自己省掉不必要的麻煩。
征地拆遷律師近期接到很多關于“在耕地上建房是不是違建”的問題,我們簡單闡述一下,首先我們要明白什么是耕地,是指專門種植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種、能夠正常收獲的土地。包括土地條件較好的基本農田和雖然土地條件較差,但能正常收獲且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為中國基本的、寶貴土地資源,受到中國《土地法》嚴格保護,未經批準,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占用。
對于耕地上建設的房屋,不管你是在08年之前還是之后建設的,只要是沒有證件都會被認定為違建,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在耕地上進行非農建設,當然不排除特殊原因,一些取得相關部門批準的,也通過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審批,在建設后也辦理了相關房產證件的,就不能被認定為違建。
在現實中,很多養殖場都建立在自家的耕地上,并沒有相關審批,也沒有相關證件,這時就會被認定違建,被認定違建后補償是極低的,大部分都是沒有補償的,所以我們還是建議大家,在法律健全的現在,建房之前一定要獲得相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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