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關法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政策依據
光伏發電系統拆遷應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補償金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等三方面的補償。 所以,如果要拆遷,光伏用戶可以得到兩部分補償:一個是光伏系統本身價值的補償,另一個則是光伏未來幾年發電總收入的補償。
拆遷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拆遷補償包括三個方面:
a、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b、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c、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其中,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相關材料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留好光伏安裝的許可證明以及購銷合同等可以證明光伏價值的資料。
1、許可證明:光伏居民并網申請表,電力公司蓋章文件(非居民大的項目需要發改委備案文件)
2、購銷合同:和安裝商簽訂的合同蓋章原件,付款憑證。
看實際補償案例
案例一
其中兩個案例都發生在保定。據不能透露姓名的可靠“線人”爆料,保定周邊某縣已經發生了幾例安裝光伏電站后又進行了拆遷的案例,具體補償方案有如下兩個:
方案一:按照設備總價的80%~100%進行補償,拆除的家用光伏電站設備自行處理,可以轉賣,也可以異地安裝。
方案二:按照設備總價的1.2~1.5倍進行賠償,但家用光伏電站設備將被拆除帶走。
分析下來,這兩種方案各有優劣,方案一雖然補償的少,但后續收益大;方案二雖然補償多,但不過是一錘子買賣。而且有很多地方上的小集成商利用第二個方案進行大肆宣傳,甚至忽悠稱:有拆遷計劃的城中村村民抓緊時間安裝了,這樣可以獲得補貼和拆遷補償雙重收益。
法律分析:各地政策不一,具體到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咨詢.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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