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使用商標但沒有注冊
使用沒有注冊的商標一般來說是不違法,不構成侵權的,但是若是沒有經過他人的允許使用了他人的為注冊商標,被搶注商標之后,在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再繼續使用就會構成侵權,因此也會有可能會構成侵權。
一、使用沒有注冊的商標違法嗎? 使用沒注冊過的商標不違法。但是使用沒注冊過的商標也有可能會構成侵權,如果未經允許使用他人的未注冊商標,搶先注冊成功后,自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被原該商標的所有人發現,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宣告商標無效”之訴,那么圍繞該商標是否侵權,就要有漫長時間的官司可打了。若是沒有人搶注,那么是用沒有注冊的商標是不構成侵權的。 未注冊商標使用中存在的違法行為,有兩種: (一)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所謂“冒充注冊商標”,是指使用未注冊商標而標稱是注冊商標,或者擅自在商品上標注“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以表明所使用的商標為注冊商標,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而未注冊的商標,則不得標 稱“注冊商標”或者使用注冊標記。如果未注冊的商標在使用時,標稱為“注冊商標”,或者使用注冊標記,既損害了商標管理的秩序,同時也是對消費者的欺騙, 屬于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 (二)未注冊商標使用法律明文規定的商標禁用標志的。二、哪些情況不構成商標侵權 (一)在先權利使用時不構成商標侵權。 使用人對自己享有權利的標記進行正當使用。如正當使用自己的姓名、商號或其他標記。因使用人的在先權利合法,其正當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二)指示性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使用人為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冊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 (三)敘述性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使用沒有注冊的商標是不構成侵權的,但也有構成侵權的可能。那就是未經過他人的同意就用了他人未注冊的商標,若是在被對方搶注成功之后的五年內,使用該商標都是侵權的,需要注意的,使用未注冊商標在使用的過程中是不能夠標稱為注冊商標的,這是違法的。
使用在先的商標被別人注冊
在先使用商標被人搶注后可以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如果同一天申請注冊的,此時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即使通過了注冊,也可以予以撤銷。
一、在先使用商標被人搶注怎么辦? 將他人享有在先權利的商標進行注冊,本質上是一種侵權行為,因此即使通過了注冊,也可以予以撤銷,但是,如果自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人不主張撤銷,則喪失了該項權利。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在先權利人可以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向商標局陳述商標在先使用事實和理由,提出反對注冊意見。 在中國,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原則是取得注冊制度為主,馳名取得為輔;自愿注冊制度為主,強制注冊制度為輔。 另外,《商標法》采用的是先申請為主、先使用為輔的原則,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如果同一天申請注冊的,此時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二、商標在先使用權的條件是什么? 1、在他人注冊商標的申請日之前,就已經有使用的事實。 這是對使用人的使用時間的要求,如果不具備這一條件,就沒有“在先使用”,也無法產生在先使用權,并以此作為侵害商標權的抗辯事由。 2、在先使用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務相同或者類似。 在通常情形下,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標與注冊商標在商標圖樣上不構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使用商品不屬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則使用人當然有權繼續使用甚至申請注冊該商標。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依照中國《商標法》有關申請在先和注冊原則的一般規定,則未注冊商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會構成對注冊商標權的侵害。 3、在先使用人必須在其商品上連續使用該商標所謂連續使用,就是指在先使用人在其商品上連續不中斷地使用該商標。 如果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冊商標的申請日之前曾有使用事實,但無正當理由而中斷使用的,不得繼續使用該商標。 綜上所述,我國商標實行先注冊后使用的原則,但是也保障在先使用人的權利。如果在先使用商標的一方發覺商標還未注冊就被他人注冊的,可以在商標初審公示期內提出異議。即使過了公示期,只要在五年之內就可以提出撤銷。超過時效的話就無法保障這方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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