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判決會有案底嗎
會有案底。一、什么是案底
案底,通常指的是一個人的犯罪或違法記錄,這些記錄會被保存在公安機關或司法部門的檔案中。當個人涉及刑事案件或其他違法行為時,一旦經過法院的審理和判決,相關信息就會被記錄在案,形成案底。
二、法院判決與案底形成
當個人因犯罪行為或其他違法行為被起訴至法院,并經過法院審理后,如果判決認定其有罪,那么這一判決結果就會成為該人案底的一部分。無論是刑事處罰還是行政處罰,只要經過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通常都會在相關檔案中留下記錄。
三、案底的影響
案底對個人的影響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求職過程中,一些雇主可能會要求應聘者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對于有案底的人來說,這無疑增加了求職的難度。其次,在辦理一些需要背景審查的事項時,如出國簽證、貸款等,案底也可能會成為阻礙。此外,案底還可能影響個人的社會聲譽和人際關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法院判決都會形成案底。對于一些輕微違法行為或民事糾紛,法院可能會作出調解或判決,但并不會在公安機關或司法部門的檔案中留下案底。此外,對于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據法律規定,可能會采取一些特殊的保護措施,如封存犯罪記錄等,以減少對未成年人未來的影響。
綜上所述:
被法院判決后,一般情況下會留下案底,但具體是否形成案底以及案底的影響程度,取決于判決的性質、類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有案底的人來說,應積極面對現實,努力改正錯誤,爭取重獲社會的認可和接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條規定: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公安機關在什么情況下會留案底?
110民警的詢問記錄會不會當作案底?rn如果留案底的話,會通知本人吧?刑事處罰即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為"前科"會進入檔案留下案底,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已經記錄在案的違法事實是無法消除的,有案底會在在檔案里永久保留。
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并且公安機關根椐你的違法行為及其性質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處罰,結案后的案件卷宗將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機關的檔案部門,一般的行政處罰實施后的處罰決定書,將寄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裝檔管理,行政違法的處罰,一般而言不受影響。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案底的刑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拓展資料: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275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公安司法機關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除非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免除前科報告義務,就業時無需向用人單位說明犯罪經歷。現實中也有派出所為封存“案底”的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例子。
案底對個人就業的影響
1、有“案底”的人可以說與體制內工作無緣了,入黨、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當兵不得報名,即便僥幸考試入圍,政審時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照樣繞不過去;
2、私企、銀行、證券公司中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的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管;
3、此外,律師、司法鑒定人員、外交人員、村委會成員等工作同樣受限制。
案底對子女就業的影響
不同地區政審標準不一,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的通常不予錄用。
1、有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
2、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案底
百度百科-治安管理處罰法
三十年前坐牢現在有檔案嗎
30年前判刑了現在會有記錄。
該記錄會記錄到個人檔案里,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具體可到公安部門查詢。已經記錄在案的違法事實是無法消除的,有案底會在在檔案里永久保留,如果不當兵、考公務員不會有影響。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綜上所述,很多法院的案件卷宗,都是后來通過掃描進入計算機記錄的。一旦記錄到電腦中,就會有計算機記錄犯罪的案底。作出刑事判決后,一般會將刑事判決發送給犯罪人所在的公安機關。即使沒有掃描記錄進入計算機的,紙質的案底也是始終存在的,通過查找依然能夠看到犯罪人的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并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
記錄在案和案底有區別嗎
法律分析:記錄在案,就是有案底,就比如犯罪,記錄了,就是說以后再犯罪會加重刑法,會有原則依據,你有犯罪傾向,根據這個判斷你以后犯罪給的刑法輕重。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具體可到公安部門查詢。 已經記錄在案的違法事實是無法消除的,有案底會在在檔案里永久保留,如果不當兵、考公務員不會有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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