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購買乙方小程序產(chǎn)品達成以下服務合同條款:
第一條、服務內(nèi)容
1、 服務項目
A. 用戶名:xxx
B. 小程序類型:自營商城小程序版本(又名:小程序基礎版商城)
C. 小程序端口:微信小程序
D. 服務器及空間:阿里云服務器10GB空間
E. 小程序初建服務:提供備案、基于模板進行基礎搭建。
2、服務說明
A : 甲方負責管理小程序內(nèi)容,乙方為甲方提供小程序系統(tǒng)的技術支持;
B:乙方為甲方進行前期小程序基礎搭建及配置服務,甲方需配合提供所需資料;
3、服務期限
本合同上述項目服務期限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服務費用
A. 合同費用總額:xxx元(RMBxxx整)
B. 小程序續(xù)費折扣價格:xxx元/年(RMBxxx元整/年);<含后臺、共享服務器、空間>
C. 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7日內(nèi)甲方開具等額發(fā)票。
D. 短信包x元/條,(RMBxx)短信屬于消耗品。
E. 物流實時動態(tài)數(shù)據(jù)xx /條,(RMBxx)對接快遞100平臺,費用由快遞100收取。
第二條、其他
1. 本協(xié)議真實有效,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協(xié)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第三條、附則
1. 凡因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乙方僅作為技術支持方,擁有系統(tǒng)的所有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專利權、知識產(chǎn)權等,甲方在購買年限內(nèi)享有有效期內(nèi)的使用權和管理權。甲方確認購買開通付費賬號后,3天內(nèi)支持退款90%,4-7天之內(nèi)支持退款80%,超過7天考慮各種成本的投入和設備的采買,則不支持退款,另外參與的買贈活動不支持全額退款。
3. 如因甲方原因,發(fā)布任何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語音等信息(包括色情、違禁品、彩票、刷鉆等一類信息),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關閉或暫停其賬戶,不進行任何退費處理的同時要求甲方對發(fā)布該種信息而引起的包括乙方在內(nèi)的所有相關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4. 由于技術服務方為乙方,因此如發(fā)現(xiàn)任何篡改乙方系統(tǒng),對乙方系統(tǒng)進行破壞活動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如刷流量、上傳代碼、發(fā)布病毒文件等行為,乙方將立即終止合同,關閉或暫停其賬戶,并追究其法律責任及其經(jīng)濟賠償。
5.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任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損失的,不付賠償責任。
6. 本合同有效期滿前15日內(nèi),乙方通知甲方續(xù)簽合同并續(xù)費。
(簽字頁,無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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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2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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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銀行賬號信息:
開戶行:
賬號:
賬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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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開發(fā)合同中的侵權責任由誰承擔?
第一種情況,實際上是侵權損害賠償法律關系。受托人在辦理委托事務中致人損害的,原則上應當由受托人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務或者指示中有過失的,委托人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種情況和第三種情況下的賠償屬于違約損害賠償,應當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來確定賠償責任,即:損害是由誰的過錯造成的,誰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而委托人則按約支付報酬的協(xié)議。大陸法各國民法對委托合同的限制不盡相同。按多數(shù)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委托合同的標的既包括法律事務,也包括非法律事務;合同內(nèi)容可以是有償?shù)模部墒菬o償?shù)摹?/p>
二、委任合同的終止后果
1.當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例如,正當委托人昏迷不醒,無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務的處理,而委托事務的處理又正處于關鍵階段時,受托人終止合同,勢必會給委托人帶來損害,對此損害,受托人就應負責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
因委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chǎn),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時,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繼續(xù)處理委托事務。
如果將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僅限定為損害賠償,則討論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就是在討論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在此前提下,過錯責任自當是侵權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損害(或加害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也將成為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的重要內(nèi)容。如果認可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不限于損害賠償,尚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chǎn),則情況就有所不同:由于加害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chǎn)責任不以其存在過錯作為條件,過錯責任就并非各類侵權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同時,由于加害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chǎn)責任不以其造成實際損害作為條件,損害(或加害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也并非各類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的當然內(nèi)容。
在違約責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責條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當事人還可以事先約定不承擔責任的情況(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權責任中,免責條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當事人不能事先約定免責條件,也不能對不可抗力的范圍事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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