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借款人是指在債權債務關系里面承擔債務的當事人,需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內履行自己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二、什么是借款人?
借款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民間借貸活動中以自己的信用或者財產為擔保,或者以第三方為擔保向貸款人借款。
在民間借貸活動中,借款人必須遵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向貸款人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不得故意隱瞞真實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并按照約定的時間、利息足額返還貸款給貸款人;
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貸款用途,不得將貸款用于非法活動;
借款人將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三、借款人是什么人?
被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意思是什么?
被借款人:把錢借給別人的人
借款人:找別人借錢的人
四、共同借款人什么意思
共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普遍同中借款人一欄共同簽字的即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房屋的共有權于其共有權人與共同借款人的趨同性,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種因素,也會作為共同借款人。
一、共同借款人概念
其實共同借款人在銀行的貸款業務中是普遍存在的,比如我們大家比較熟知的住房按揭貸款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共同借款人是可以作為房屋的共有產權人的,還款義務主體。
民間借貸中的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借款目的或約定的借款目的,共同向同一債權人借款,這兩人和債權人約定,這一共同債務由兩人共同承的關系。
通過共同借款人的概念,我們可以簡單分析出共同借款人的相應特點。
1.借款主體也就是借款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向同一出借人共同借款,共同借款的主體不一定是兩個自然人,可以是一個自然人和一
2.共同借款的出借主體也就是出借人,必須是同一個出借主體,就是兩個以上。
3.兩個以上的借款主體,其借款必須者是約定的借款目的借款目的,才有可能和出借人達成借款意向,比如在房屋按揭貸款中,同一借款主體的借款目的就是共同買房。基于共同的借款目的,才有可能達成共同的借款意向。
4.借款意向達成后,共同借款權的性質來約定,是按份債權還是共同債權?共同債權就是額、共同對同一債權承擔連一債權分成不同的份額,共同借款人約定每人承擔具體的份額,借款人之間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
第八十六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第八十七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
。
借款方就是借款的人也稱債務人,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①借款人不得同時向同一轄區的貸款人的不同分支機構分別借款;
②告知義務。借款人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有關生產經營的情況,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虛假的生產經營資料借得與自己的償還能力不相稱的借款,影響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的投資,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少數情況之外,我國公司法和有關企業法和企業登記制度都明確規定,當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業(包括作為公司企業的股東),必須要有法定最低限額的注冊資金,在登記時,這些資金須附上有關銀行及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
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方面進行投機性的經營活動;
⑤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業務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貸款用于借貸謀取非法收入,《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作為中間商在原貸款價格(利率)上再加價轉讓,抬高融資市場利率,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
⑦借款人不得違反國家外匯貸款管理的規定,使用外匯貸款,在我國的人民幣尚未完全實現可自由兌換前,國家仍然要對外匯資金實行監管及對從業(外匯)機構進行資格限制,用來保證國家外匯資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借款人不還錢,保證人要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根據不同保證類型承擔責任的方式和條件并不相同。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該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依法享有向債務人及其他保證人追償的權利
貸款買房的時候,如果是兩個人共同貸款,通常會有一個作為主貸人,一個為次貸人,購房者在這個時候一定要分清楚這兩者的區別:
一、貸款記錄在征信的顯示不同,在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這個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征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征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
二、資質要求不同,一般情況下,在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讓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三、貸款年限不同,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四、公積金沖還貸款的順序不同,使用公積金沖還房貸的時候,只有當主貸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被扣完了之后,才會動用次貸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主貸人指的是借款主體人,即貸款的主要負責人,共同貸款人也叫做參貸人,其首先要求貸款人需是直系親屬,即需要是夫妻、子女、父母關系。在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而另一方是作為“共同貸款人”進行參貸。
夫妻購房是分主貸的,主貸人承擔的責任會大一些,一旦主貸人還不上錢,次貸人就要承擔起還款的責任。
【拓展資料】
無論是不是主貸人,只要夫妻雙方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就有償還房貸的義務,這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一樣,婚后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
現在我國按揭貸款購房的還款人主要有兩類:
1.購房人就是還貸人
購房人就是還貸人這種情況,是購房人本人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購房并貸款,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是購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貸款人的名字。
2.購房人不是還貸人
購房人不是還貸人這種情況,是購房人本人不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包括購房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購房人雖已成年,但是經濟收入等各項指標不符合銀行貸款的要求,這時可以有輔助還款人,購房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人,只要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并且愿意作為購房人的還貸人時,銀行也是會批準這樣的貸款購房的。這時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不是還貸人的名字,而是購房人的名字。
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1、首先,如果貸款存在主次借款人之分,那就說明是共同貸款。
2、不管是主借款人還是共同借款人,對貸款都是需要承擔應有的還款責任的。
3、當主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以還款時,次借還人應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
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擴展資料:
成為共同借款人的條件:
一、共同借款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年齡在30至60周歲;
2、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戶口在本縣。
二、 共同借款人的認定順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法定監護人。
三、 學生入學前戶籍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在本縣的,不能受理。
四、學生入學前戶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均不在本縣的,不能受理。
關于共同借款人模式合法性分析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百度百科:主債務人
百度百科:共同借款人
房貸主貸人和次貸人什么區別呢?主貸人和次貸人主要是出現在貸款中,如果有兩人申請貸款時,其中一人為主要貸款人,而另一人為次要貸款人,負責共同還款。還有種情況即一方還款能力不足時,需要次貸人共同來貸款。
主貸人指的是借款主體人,即貸款的主要負責人,共同貸款人也叫做參貸人,其首先要求貸款人需是直系親屬,即需要是夫妻、子女、父母關系。在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而另一方是作為“共同貸款人”進行參貸。
主貸人是銀行審核的主要對象,一般將財力和征信狀況好的作為主貸人,這樣容易獲批貸款,次貸人同樣會被審核,但是對次貸人的要求會略低。
1、貸款記錄在征信的顯示不同:在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這個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征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征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
2、資質要求不同:一般情況下,在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讓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3、貸款年限不同: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4、公積金沖還貸款的順序不同:使用公積金沖還房貸的時候,只有當主貸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被扣完了之后,才會動用次貸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想要到銀行申請變更主貸人,首先需要得到銀行的同意,先與變更人先達成一致的同意,再到銀行去申請。提供的是變更主貸人的身份證件,還要提供流水的賬單,銀行也要查詢一下個人的還款能力、信用問題。
夫妻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另外,注意年齡的限制,或將影響到貸款期限。
二、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于非本地居民來說,買房時要做好功課。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
三、朋友合伙買房辦貸款要慎重
朋友合伙買房辦貸款的時候可能會麻煩些,部分銀行對沒有親屬關系的兩人購房放貸會相對謹慎一點。如果出具的收入證明沒有問題,找一家政策寬松的商業銀行,可能相對容易一些。聯名貸款需分主貸人和次貸人,共有人之間還款能力的不同,易對房屋產權歸屬造成分歧。
共同借款人有什么區別? ?1、首先,如果貸款分為主次借款人,說明是共同貸款。2、無論是主借款人還是共同借款人,貸款都需要承擔應有的還款責任。三、當主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以還款時,次借還款人應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借款人,即債務人,債務人超過兩人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每一個負有連帶義務的債務人,都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還其應承擔的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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