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合同無效;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一、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
目前我國法律制度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只有以下5種: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的合同無效。
(二)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的合同無效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四)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五)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二、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有哪些?在現實生活中,針對當事人之間買賣交易往往是需要簽訂買賣合同的,很多時候簽訂的合同會出現無效的情況,那么買賣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是什么?知識產權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
1、以欺詐手段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致使當事人發生錯誤認識而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2、以脅迫的手段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生命、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懼而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3、乘人之危而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于危難之際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而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地產買賣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定合同,由他們獨立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5、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6、惡意串通所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7、沒有簽定書面合同又無據可查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當事人之間僅是口頭表達沒有簽定書面房地產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屬無效合同。
8、與法律明文規定不能交易的房地產所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拆遷公告范圍內戶籍凍結、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未經共有產權人同意、權屬有爭議、已被法院查封或依法限制轉讓、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難、擅自改變住房性質、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不宜出售、經濟適用房不夠上市出售條件的房地產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9、公司產權沒有公司法人和股東(股份制企業)簽字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房地產的產權為公司產權,在簽定買賣合同時沒有公司法人簽字、簽章和沒有股東(股份制企業)聯名簽署的同意出售書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10、優先購買權人沒有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房地產所簽定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11、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為外籍人士或雙方均為外籍人士所簽定的未經公證處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機構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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