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必須取得保證人的同意。,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將合同債務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九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一)、債權轉讓方式分為:自由轉讓、同意轉讓、通知轉讓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轉讓。,作為債權人當要轉讓其債權時,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債務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二)、轉讓的步驟:,第一步:與受讓人簽訂債權轉讓合同;,第二步:書面通知債務人,并告知債務人新的債權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債務人履行其義務;,第三步:讓與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約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權利;,第四步:新的受讓人加入合同,替代讓與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第五步:債務人享有的對讓與人的權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讓人主張。,(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二)、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例如專向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債權;不作為債權。例如,競業禁止約定;屬于從權利的債權。例如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但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例如已經產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容,該約定同其他條款一樣,作為合同的內容,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三)、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四)、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民法典》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的一個必備條件。因為沒有通知,原合同對方當事人無法知道轉讓人對合同權利義務進行轉讓,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
法律客觀:《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通常情況下,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經 債權人 同意, 債務人 可以將 合同債務 轉讓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從屬于主 債務 的從債務,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時對債權人 違約金 的支付、給債權人造成損害時的 賠償金 的支付等,一并移轉于債務受讓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是需要經過擔保人同意的。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了債權不得轉讓,則未經擔保人同意,債權人不得轉讓債權;如果法律明確規定禁止轉讓的債權,債權人也不得轉讓。其他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轉讓債權,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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