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購房合同丟失,攜帶材料到相應部門進行補辦即可。
1、房子在購買時辦理的是合法的手續,可以在政府部門的系統中查到,只需要補辦丟失的材料即可。
2、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
需要的材料如下:
1、首先需要繳費原始發票和身份證明若購房合同還沒做預售登記前,購房合同遺失的,當事人可以憑購房繳費原始發票和身份證明,和開發商約定剩余合同作廢,并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購房合同遺失聲明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丟了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再簽一份,再去做預售登記。
3、變更協議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合同丟了,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購房者買房都是分階段的,購房合同遺失想要補辦也要分階段,具體情況具體補救。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1、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的消息,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的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補辦,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還沒有進行預售登記,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補辦合同,或者將丟失的合同作廢,重新簽訂合同;
2、如果已經進行預售登記,可以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內沒有異議的,可以申請注銷,并重新簽訂合同。
一、簽訂購房合同的流程有如下:
1、審核購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條款以及表達模糊的條款,對容易產生的誤解的條款進行修改或注釋;
2、查看對方的相關證件,確保取得房屋所有權;
3、在購房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
二、簽訂購房合同時有以下注意事項: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一、購房合同丟失怎么處理
1、購房合同丟失的,如果房屋已經辦理產權登記,購房合同丟失不影響房屋產權歸屬,如果需要購房合同,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向開發商復印購房合同,讓開發商加蓋公章,復印的購房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的相關材料,如果購房合同的,可以復印購房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第二百一十八條
二、購房合同生效條件有哪些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并且承擔義務的資格。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分為一般主體和特殊主體兩類:
(1)一般主體要求。
依《民法典》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復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所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
1、可以到開發商或房屋所屬房地局補辦,一般是將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給你看然后給你一份復印件,相關機構再在此復印件上蓋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這里指的相關機構原則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2、購房合同如丟失可以登報掛失,不用公開房產證編號,因購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編號。
3、購房合同丟失一般不會帶來很大風險,如果房產證丟了可就麻煩了。無論銀行抵押貸款還是出售房產必須見到房產證原件才可辦理。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憑證才好啊,帶著房主身份證去,只要開發商是個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檔的,不會故意去為難你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若是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據此,你手里應該沒有合同,合同已經質押給銀行了)。如果購房合同丟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補救,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并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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