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的法律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如果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
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況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訴訟時效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4、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滿的次日起計算。
二、欠條起訴注意事項是什么?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民法典》
欠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但是最長不能超過20年,否則法院不予保護。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欠條的訴訟時效,一般自還款期限屆滿后開始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
借條沒寫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是幾年
借條沒寫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是幾年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要看借條寫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三年;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三年;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借條屬于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撰寫起訴狀,寫好起訴狀后,收集證據材料。來到最近的人民法院起訴。一般都是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訴,有工作人員接待。民法典規定,欠條和借條的有效期都是三年,從欠條或者借條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開始計算。
借條:法律規定,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從借條上注明的還款日期的當日起算。超過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對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后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
欠條:法律規定,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欠款日期的當日起算,對沒有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第二日起算。從以上可以看出,區別在于沒有注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0年,但對沒有注明清償債務期限的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只有3年。另外,法律對已經注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的規定都是一樣的(3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
衍生問題:
借條正規寫法是什么?
借條最好包含以下內容:1,名稱寫借條,避免寫成欠條或收條。2,寫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全稱,個人的最好寫上身份證號,借款人要親筆簽名,最好有手印。3,借款金額寫明幣種、大小寫4.寫明借款事由即用途。5.寫明利息。6,寫明借款期限、還款具體時間及還款方式。
欠債追訴期限與追訴時效
一、追討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期限 追討欠款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二、訴訟追討欠款時要準備什么 1、收集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2、確定被告 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您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 債務人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 目的在于擴大償還主體,增加償還系數。 3、選擇管轄法院 債務案件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審理,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師指導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4、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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