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沒有寫日期有效嗎
沒有日期的欠條有效。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欠條是由欠款人自愿出具、欠款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欠款的原因合法、真實,并由欠款人親自簽名確認,該欠條就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欠條是否有效,與欠條是否寫明欠款日期無關。
一、欠條寫作要注意事項
1、欠條是付還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憑據,所以在寫欠條時不可潦草從事。同時欠條要好好保存,以防丟失。
2、欠條乃人們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種借還憑證,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因此必要時可在立欠條時經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
3、欠條務必要字跡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動的,則需由改動方在改動處加蓋公章(私 章)或個人簽名。
4、錢款數字要大寫。
5、要注意欠條與借條有所不同,欠條適用范圍比借條要廣泛,借條約定的事項表明的債權債務關系比欠條要更為清楚、明確。
二、欠條組成
(一)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二)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單位什么東西、數量多少,并要注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并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三、欠條與借條的區別
(一)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二)訴訟時效不同。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三)舉證責任不同。
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條沒寫還款日期和利息有效嗎
有效,但沒寫利息 借條 效力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沒寫日期不影響借條的效力;沒寫利息意味著借款人無需給付從借款之日起至起訴之日止之間的利息。但借款人從起訴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時止,需按同期 銀行貸款利率 計息支付。借條無還款時間的, 債權人 可隨時要求還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規定, 合同生效 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借條沒寫還款期限的后果
法律主觀:
(一)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二)在法律的角度來看,沒有寫還款日期是欠缺了形式要件,只要他本人簽訂了名字借條或欠條就有法律效力。對于當事人索要欠款不會有影響,還可以隨時進行索要。所以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還是有效的,不用擔心起訴對方拿不回欠款。但是在這里要注意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別錯過追債的最佳時機。,(三)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當事人在出具借條之日起20年內有權利起訴要求還錢。但是第一次主張權利的時候沒能實現,再次采取法律途徑追債要在此后未能實現之日起3年內,否則過了時效就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的債務糾紛,可以讓借款人寫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這樣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了,以免失去法律效力。當然要看對方是否愿意配合,不愿意的就要失去了法律保護。,借條沒寫還款期限的情形,并不會影響到借條本身的效力,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此種情形下,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對方還錢,但是在提出還款請求的時候,需要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沒有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此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明確拒絕履行,訴訟時效從拒絕時起算;二是消極不履行,在債權人主張權利且給其必要的準備時間屆滿后債務人仍未履行的,視為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訴訟時效應從寬限期屆滿時開始計算。,如果借條過了還款日期可以起訴,但是如果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了,對方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條不寫還款日期有效嗎?
借條沒寫具體還款時間有效嗎?親借條不寫還款期限不一定有效,若是借條原本有效,那么借條之中不包含還款期限,該借條依舊有效。若是借條無效,那么不管還款期限是否有約定,該借條都自始無效。也就是說,還款期限并不會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 借條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在書寫時,只需要保證在借條之中注明了借款人、出借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額、借款的日期,最后也有借款人的手印或者是簽字,那么該借條通常就是有效的。至于還款的期限、借款期間的利息,是否在借條之中有說明,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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