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有以下九項權利:
(1)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得到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取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消費者權益內容包括了九方面的權利,主要就有:;安全保障權。; 知悉真情權。; 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求教獲知權;依法結社權;維護尊嚴權;監督批評權。
(1) 安全保障權
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
(2) 知悉真情權
是消費者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 自主選擇權
是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 公平交易權
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的權利
(5)依法求償權
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依法享有的要求獲得賠償的權利。
(6)求教獲知權
是從知悉真情權中引申出來的一種消費者的權利。是指消費者所享有的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7)依法結社權
是指消費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8)維護尊嚴權
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批評權
是指消費者享有的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項基本權利
以保護消費者的臺法權益不受侵害。這九項權利是:
1.人身、財產安全權。
2.知悉權。
3、自主選擇權。
4.公平交易權。
5、求償權。
6、結社權。
7.受教育權。
8、受尊重權。
9.監督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消費者有以下九項權利:1、安全權;2、知情權;3、選擇權;4、公平交易權;5、求償權;6、結社權;7、獲取知識權;8、受尊重權;9、監督權。
法律客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第十二條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第十三條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第十四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第十五條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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