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無力償還怎么辦
1、可以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債務。《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專條規定:“債務應屬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2、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如果是企業的話,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補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并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個人債務清算違約不還,怎么辦?
那你要盡快的籌集到錢,把違約而欠的債務還清,態度要誠懇,要不然就被你劃到,失信人名單,數額較大的,對你的出行都有影響
法院判決后,個人債務無法償還,會怎么處理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版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權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對于無力償還或有能力而拒不償還,《民法通則》對此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不管怎么樣都要還的啊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
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
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法院判決后,確實無力償還,并且也沒有可執行物,只能緩期償還,法院也沒有任何辦法
相關推薦:
行政復議多長時間申請(申請復議的時間是多少)
行政處罰需要那些鑒定(行政處罰需要那些鑒定)
行政復核期限是多久(申請復核的期限為多少日)
合同能幫別人代簽嗎(幫人代簽合同的后果)
立案是抓人嗎(立案會不會馬上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