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診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對于醫療失誤導致誤診所導致的賠償標準如下:
第一,若患者因誤診致傷但未造成身體功能失去,那么醫方將需要承擔醫藥費和誤工費的損失賠償責任;其次,如果因誤診導致患者身體部分或全部喪失功能,醫方除了承擔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外,還需向受害者支付相應的殘疾賠償金,并且還要考慮到受害者照顧家人(殘疾人)的生活開銷是否存在困難,如果有必要的話要支付額外的生活費用。
最后,如若不幸因為誤診導致患者死亡這種極其嚴重的后果,醫方首要任務就是對此次事故負起刑事責任,之后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除了以上提到的所有賠償費用以外,還應該支付受害者家屬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額外補償。
誤診導致病人死亡如何起訴
誤診導致病人死亡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起訴前應先向醫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鑒定,依鑒定醫院確實存在醫療過錯的,可以直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進行相應賠償?;颊呋蚧颊呓H屬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情況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要賠償包括:醫療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誤診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誤診可以要求賠償嗎
1、對于誤診給受害者造成損害的情形,其受害者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其具體賠償標準是可以比照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賠償的,其具體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各地的賠償標準以及收費憑證上的價款不同,其具體賠償金額以實際為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醫生誤診可以追究責任嗎
構成事故才承擔法律責任,而誤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有兩個關鍵要素:
1、醫生診療過程中是否有違法律、法規及診療常規的行為;
2、是否造成對患者的人身損害。只有因過錯所導致的誤診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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