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見過最嚴重的的誤診是怎么發生的?
我倒是沒見過有哪些誤診的案例,就是之前有一個同學,她那段時間不是很舒服,然后大姨媽還沒來,她就說要去醫院看一下,本來去的是三甲醫院,但是報告要第二天才能拿到。她又心急,就去了附近的私人醫院,結果,醫生說她懷孕了。恰好是她媽陪她去的,她媽聽到這個結果直接就扇了她一巴掌。
因為她才上高中,然后她就一直解釋,可是她媽不相信,她還去問醫生,是不是誤診,醫生信誓旦旦地說,這報告肯定是沒有錯的,你就是懷孕了。回家以后,她媽又把她打罵了一頓。她氣不過,第二天去別的醫院檢查,結果報告拿到的時候,醫生說沒啥大問題,大姨媽沒來估計是因為壓力大的問題,完全沒有懷孕的跡象。
說真的,當時她都哭了,回家和她說了這件事,她媽就一直罵那個醫生沒有本事。這是我個人見過的算是比較嚴重的誤診的,說實話,我聽到這件事情的時候,我都覺得這個醫生太荒唐了,是不是沒有學過醫術就直接上崗了,這種應該算是比較簡單的診斷了,都能誤診的,實在是說不過去。
不得不說,現實中也還是存在著別的一些誤診比較嚴重的事情,有些嚴重的可能會導致病人去世的,所以說,這個真的是十分可怕的。所以大家去醫院看病,最好是去專業靠譜的醫院,這樣的話心里踏實,畢竟誤診的情況還不是特別多的。
影像漏診屬于醫療事故
作為患者,我們最不希望的就是遇到漏診,因為漏診很有可能會讓醫生無法了解我們的病情,而延誤最佳的治療時間,那么,影像漏診屬于醫療事故嗎發生醫療事故該怎樣處理呢今天我們就跟隨裕祥安全網一起來了解關于這方面的醫療維權安全小知識吧。
第一,影像檢查是輔助檢查之一,一般來說,配合影像檢查的還有血液檢查等等,如果患者剛好有隱性的病情,而影像檢查沒有掃到最重要的陰影部分,就例如早期的癌癥,這時,病人一無所知,血液等其它的檢查也無法查到,以致患者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等到癌癥爆發或者說后期才知道,就已經為時已晚,那么影像漏診對于患者肯定造成了明顯的人身損害,那么即便醫療事故鑒定出來不屬于醫療事故范圍,醫療機構也有過失,醫院應該對此負責任。
第二,假如影像檢查的時候,雖然有漏診的現象,但配合其它的檢查,沒有對患者造成明顯的人身損害,換言之,由于血液等其它的檢查已經查出來了患者應有的疾病,而影像檢查只是輔助的,不會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那么則不構成醫療事故。
綜上所述,影像漏診是醫療過失,只要醫療機構有過失并且造成了患者人身損害的后果,就有可能構成醫療事故,即便不屬于醫療事故,醫療機構也有責任,也應該向患者道歉,或者賠償合理的損失。
醫院疏忽延誤病情有責任嗎?
醫院疏忽延誤病情只要對患者造成損害的,那么就會承擔起侵權的行為,從而對于醫療機構成就需要承擔起相應的賠償,對于賠償的標準就會按患者實際的傷情來進行確定,這樣才不會引起各種糾紛。
一、醫院疏忽延誤病情有責任嗎?
醫生疏忽延誤治療期,對患有造成損害的,是屬于侵權的行為,醫療機構要承擔侵權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四條【醫療損害責任的歸責原則】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醫療過錯的認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醫院誤診漏診是否屬于醫療事故?
實際中,醫院誤診漏診是否為醫療事故,需要鑒定,因為出現醫療事故后,都需要進行專業的鑒定。
不過,當事人可以根據一些認識來判斷是否屬于醫療事故,如果不是,則無需做鑒定。
另外,醫療實踐中,以下幾種情形不屬于醫療事故:
1、醫療意外
由于病員自身體質變化或特殊病情所導致,其發生不是醫務人員通過現代醫學科學技術所能夠預見和避免的。
2、醫用產品損害
在醫療過程中,經常需要使用植入人體內部的產品,常見的如骨折內固定材料,如果這類產品的質量、滅菌、生物活性等指標有缺陷,植人人體后可能導致不良的后果。
3、疾病的自然轉歸
在醫療實踐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個階段的治療結果經常不為患者或患者的親屬所理解或接受,醫務人員在整個醫療行為過程中均遵守診療規范,不存在任何過失。
4、非醫療意外
由于非醫療活動即患者自己的行為或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癥病人的自殺行為。
5、醫療差錯
由于診療護理中的過失行為而給病員造成低于四級醫療事故的損害結果,會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殘廢、功能障礙以外的一般損害和痛苦。
6、患方不配合治療
在醫療實踐中,經常出現某些患者及其家屬在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程中,不如實地向醫務人員陳述病情、癥狀、病史,或者不遵守醫囑服藥,不接受做必要的檢查治療等情況。
因此,使得醫務人員在病人發生意外情況時無法順利找到真實病因,以至于延誤治療或者搶救時機,給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那么醫務工作者不承擔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因醫療的疏忽而延誤病情這種行為是會讓患者的生命受到很大的威脅,對于遼方就需要承擔起相應的侵權責任,對于承擔的方式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好的那么就可以及時的向法院起訴解決。
醫院誤診延誤病情應付什么責任?
醫院誤診延誤病情應該承擔的責任包括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嚴重情形下的刑事責任。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實際中,醫院誤診漏診需要鑒定,因為出現醫療事故后,都需要進行專業的鑒定。
一、醫院誤診延誤病情應付什么責任?
1、醫院因為沒有辦齊手續或者暫時沒錢交費用而延誤病人的最佳治療時間給病人造成損害的。
2、醫院救護車耽擱太慢搶救不及時延誤病人的最佳治療時間造成病人損害的。
延誤病人最佳治療時間給病人造成損害的醫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科學規律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診療護理規范和常規,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治療疾病時,治療時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病發的早期進行治療的,治愈的機會是非常高的。而有些疾病可能因醫生誤診造成延誤。
因醫生的過錯誤診漏診延誤的疾病治療的,由醫療機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診療活動中醫務人員過錯的界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實際中,醫院誤診漏診是否為醫療事故,需要鑒定,因為出現醫療事故后,都需要進行專業的鑒定。
不過,當事人可以根據一些認識來判斷是否屬于醫療事故,如果不是,則無需做鑒定。
二、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情形
另外,醫療實踐中,以下幾種情形不屬于醫療事故:
1、醫療意外
由于病員自身體質變化或特殊病情所導致,其發生不是醫務人員通過現代醫學科學技術所能夠預見和避免的。
2、醫用產品損害
在醫療過程中,經常需要使用植入人體內部的產品,常見的如骨折內固定材料,如果這類產品的質量、滅菌、生物活性等指標有缺陷,植人人體后可能導致不良的后果。
3、疾病的自然轉歸
在醫療實踐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個階段的治療結果經常不為患者或患者的親屬所理解或接受,醫務人員在整個醫療行為過程中均遵守診療規范,不存在任何過失。
4、非醫療意外
由于非醫療活動即患者自己的行為或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癥病人的自殺行為。
5、醫療差錯
由于診療護理中的過失行為而給病員造成低于四級醫療事故的損害結果,會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殘廢、功能障礙以外的一般損害和痛苦。
6、患方不配合治療
在醫療實踐中,經常出現某些患者及其家屬在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程中,不如實地向醫務人員陳述病情、癥狀、病史,或者不遵守醫囑服藥,不接受做必要的檢查治療等情況。
因此,使得醫務人員在病人發生意外情況時無法順利找到真實病因,以至于延誤治療或者搶救時機,給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那么醫務工作者不承擔責任。
延誤治療可能是病人的原因,也有可能是醫生的原因,若是由于病人自己延誤治療的,醫院不需要承擔責任,但若是由于醫院再救治過程中出現了延誤治療的行為,導致病人病情嚴重,甚至造成死亡的,醫院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與賠償責任。下面小編就跟大家講講醫院延誤治療導致死亡該怎么賠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我國的醫生在具備相應醫療水平的情況下,因過錯造成誤診漏診,延誤了患者治療疾病,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是屬于醫療侵權的情形,由醫療機構承擔相應的責任,此時我們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就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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