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醫療過失行為
法律分析:醫療過失行為的構成在法理上必須要滿足以下4個要件:
1、行為人有法定的注意義務。醫務人員之所以能成為救死扶傷的職業人,就是因為其具備了從事醫務工作的必要條件,政府通過法律在允許其執業的同時也賦予其相應的執業義務,以此來保護患者的利益。
2、行為人具有履行注意義務的能力。法律只能要求那些有能力履行義務的人履行義務,所以行為人違反的這種注意義務必須是在當事人已經具有了相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也就是當事人的職務身份具有了履行相應注意義務的能力。
3、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履行注意義務。負有注意義務的行為人除了具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外,還要是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履行他負有的義務才可能成為有過失的行為人。
4、行為人沒有履行注意義務。行為人有法定(或約定)的注意義務并不能構成法律上的過失行為,只有在違反了應盡義務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構成過失(包括作為或不作為)。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三)對鑒定過程的說明;
(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五)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六)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七)醫療事故等級(八)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經鑒定為醫療事故的,鑒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四)至(八)項內容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應當在鑒定結論中說明理由。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格式由中華醫學會統一制定。
重大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摘要:在當前社會中,醫療事故是每一位患者以及患者家屬都不愿意看到的,這不僅會帶來金錢損失,甚至是會帶來生命安全,人身損失。大家都知道是對于行為引發的不同程度的后果所觸犯的法律是不同的,對于醫療事故來說也是同樣,過失行為會分為一般的過失和重大的過失。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重大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是什么。一、重大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有三類:
1、導致患者死亡或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2、導致了3人以上人身損害的后果;
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醫療過失后續處理注意事項
1、重大醫療過失,不適用當事人申請處理程序和當事人協商處理,民事責任除外。其處理機關應是衛生行政主管機關和法院。不屬于當事人協調處理的范圍,民事責任除外,當事人自行協商無效。
2、當事人協商解決中,醫方是解決后7日內履行報告義務,需鑒定的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鑒定費由雙方協商預交和承擔。
三、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新公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3人以上(含3人)人身損害后果屬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療機構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的內容包括報告單位、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后果(死亡、殘廢、器官損傷、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等),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情況,死亡患者是否尸檢、尸檢結果,初步處理意見等。醫療機構可以在醫療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也可以按年度報告,但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除外。
判斷醫療過失的標準是什么
判斷醫療過失的標準是什么判斷醫療過失的標準如下:
1、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法律;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行為上存在主觀過失或者客觀過失;
3、患者造成了人身損害。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相關推薦:
哺乳期賠償金(哺乳期辭退所應支付的賠償金)
行政拘留是違法犯罪嗎(被行政拘留屬于違法犯罪嗎)
過了醫療期怎么處理(過了醫療期怎么處理)
逾期立案多久(網貸逾期多久法院才會給立案)
立案是什么鬼(1069發短信說逾期立案了 這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