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被人打了對方不肯賠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并去專業的鑒定機構做傷情鑒定,之后可以根據傷情鑒定的結果要求對方進行賠償。打人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被人打了對方不賠償先到派出所報案,由派出所進行調解;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屬進一步協商解決;保留對方打人證據,并保留就診票據、傷情照片、傷情鑒定等證據,在調解及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到法院起訴,要求其進行相應賠償。
對方應賠償: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鋪助器具的具體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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