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過了訴訟時效還能起訴嗎
如果沒有立案,過了刑事訴訟時效不能起訴,如果已經立案了的,可以起訴。在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訴訟時效規定
訴訟期間不同于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規定的是您的勝訴權在多長時間內受保護,而訴訟期間則是指具體訴訟行為應當在什么期限內完成。
1、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2、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3、被告答辯,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發送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
5、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期限為十日等。
三、刑事訴訟的期限
1、一般情況下追訴期限的起算時間是從犯罪之日起計算,即從犯罪行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計算。
2、犯罪行為處于連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就是說,犯罪分子連續實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時期,以一個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追訴期限從其最后一個犯罪行為實施完畢時開始計算。
3、犯罪行為處于繼續狀態(犯罪分子實施的同一犯罪行為在一定時間內處于接連不斷的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4、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訴期限從后罪的犯罪行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計算。這里對前罪和后罪是什么犯罪沒有限定,無論重罪還是輕罪,前后兩罪是否同一罪名,只要再犯新罪,前罪開始計算的追訴期限就中斷,而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刑事案件有規定的訴訟時效,具體根據案件的類型以及嚴重程度來確定訴訟期限,過了訴訟期限,不會再追究法律責任,如果是公訴案件,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后逃避審判的,可以隨時提起訴訟,不受訴訟期的限制。
一、刑事上訴期限是幾天
刑事案件上訴期限分為兩種情形,分別是:
1、對于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日;
2、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二、刑事上訴程序怎么走?
1、當事人要求上訴。上訴,書面提出上訴,或者口頭提出上訴,而口頭提出上訴應制作筆錄。
2、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原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
(1)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的。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在上訴期滿3日后將上訴狀、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法院。
(2)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上一級法院將收到的上訴狀3日交給一審法院,由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院規定。
3、寫上訴狀。上訴狀要包括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第一審判決書的文號,第一審法院的名稱等。
4、上訴人可以撤回上訴。上訴期限內,上訴人可以要求撤回上訴,法院應當準許。
5、上訴期滿后,上訴人撤回上訴,由二審法院進行審查。如果原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院正確,量刑適當,二審法院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如果原判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二審法院應當不允許撤回上訴,繼續按照上訴程序審理。
上訴是刑事訴訟司法救濟的措施之一。在很多的庭審中的一些刑事案件的話當事人也是會對于法院給的審判意見不服,這樣的情況下也就可以進行上訴的申請,當然也是需要先填寫很多份上訴書,待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后再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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