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宣布當天算不算羈押期限
依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期間自起算點至終點的時間長度是不包括開始的那刻與那日在內的。據此可斷定,在依法宣告刑事拘留之日,被拘留人尚不曾開始其人身自由的實質性喪失,故而該日并不計入羈押期限之內。換言之,羈押期限應當自宣告刑事拘留的翌日起始進行計算。
刑事拘留起算時間怎么算
刑事拘留起算時間根據公安機關使用的《拘留通知書》上一般會寫到我局已于x年x月x日x時將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拘留期間應該從x時起開始計算。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對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一般情況下最長不能超過14天,特殊情況下則不能超過37天。
刑事拘留起止時間怎么算
刑事拘留起止時間怎么算一、刑事拘留起止時間怎么算
1、刑事拘留起算時間應該從拘留時開始計算。一般情況下最長不能超過14天,特殊情況下則不能超過37天。具體期限為公安機關申請批準逮捕的時間加上檢察院作出決定的時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二、拘留時間從何時算起
1、對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四天,如果十四天內沒有批準逮捕,應當釋放。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十七天,如果三十七天內沒有批準逮捕,應當釋放。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刑事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實身份之日起計算。
2、對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四天,如果十四天內沒有批準逮捕,應當釋放。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十七天,如果三十七天內沒有批準逮捕,應當釋放。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刑事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實身份之日起計算。司法機關決定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制作《拘留決定書》和《拘留通知書》,《拘留決定書》和《拘留通知書》上載明的拘留時間,就是拘留期限的開始時間。
相關推薦:
刑事報案受理期限(刑事案件報案多久立案)
檢察機關刑事偵查(哪些刑事案件由檢察院負責偵查)
建刑事特情的理由(刑事特情工作規定)
刑事拘留宣布起算(沒有進看守所算不算刑事拘留)
刑事訴訟追加起訴(補充起訴和追加起訴的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