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上訴二審改判的幾率
法律主觀:
如果適用法律確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或者原判決事實不清楚、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二審的改判率可能高達百分之百。但具體的實際的改判率則要根據犯罪事實、適用的法律是否正確、量刑是否適當等因素來進行判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刑事案件上訴改判率
法律分析:如果上訴人沒有新證據,改判的幾率不是很大。對于雙方當事人民事糾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的,如果當事人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啟動二審程序的。上訴是否改判,需要結合案件一審判決具體情況而定,主要集中在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是否清楚、適用的法律是否準確、審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系,并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和抗訴案件,必須是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上訴和抗訴的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計算。
上訴改判的幾率大嗎
上訴改判的幾率大嗎不一定,如果是因為證據不足導致需要再審的情況下,推翻判決的幾率比較大,其他情形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沒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又沒有新證據推翻原審認定的事實,推翻原判的幾率較小。排除案外因素,一審判決無原則性錯誤,二審不會改判,反之如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百分之百地應予改判,或發回重審。法律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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