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例
法律分析:明知駕駛人醉酒仍然乘坐,乘坐人需對自身損害擔責
【基本案情】
葉某與鐘某一同吃飯、喝酒。飯后,葉某明知鐘某喝醉酒仍然主動乘坐鐘某駕駛的小汽車去吃宵夜。后小汽車與饒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碰撞,致葉某受傷。交警部門認定鐘某與饒某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葉某不承擔責任。
葉某治療終結后,其右臉、右眼分別被鑒定為九級和十級傷殘。葉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交通事故各責任方賠償其損失, 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33萬余元。訴訟中,鐘某認為葉某明知其喝醉酒仍然乘坐其駕駛的車輛,雖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沒有責任,但對事故損害后果具有明顯過錯,應分擔責任。
【裁判結果】
韶關中院生效裁判認為,本案交通事故造成葉某各項損失數額共計297251.34元,綜合事故各方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及侵權人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認定鐘某應賠償葉某131526.67元。在交通事故認定上,葉某雖然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不承擔事故責任,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的規定,葉某明知鐘某酒駕仍乘坐鐘某駕駛的車輛,其對自己的行為后果能夠預見,但其懈怠或輕信可以避免,葉某對造成自身的人身損害具有過失,可以減輕鐘某對其的賠償責任。據此,法院酌情減輕了鐘某1萬元的賠償責任,判決鐘某賠償121526.27元給葉某。
【典型意義】
酒駕極大地增加了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險性,社會公眾對此都有普遍的認知。如乘車人明知駕駛人酒后駕車仍然乘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自身傷害的,乘車人自身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其所乘坐車輛駕駛人對其所負的賠償責任。
在社會交往中,當發現駕駛人有酒后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的,不僅不能冒險乘坐其駕駛的車輛,還應勸阻危險駕駛行為,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或損害的擴大,這也是每一個公民在社會生活中對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以案促改酒駕醉駕自我剖析材料
以案促改酒駕醉駕自我剖析材料 一份深刻的自我剖析材料可以總結以往思想,工作,學習,展望未來,發揚成績,克服不足,指導今后工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以案促改酒駕醉駕自我剖析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以案促改酒駕醉駕自我剖析材料1 根據臨潁縣教育局臨教【20xx】148號文件《關于對4起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酒駕典型案例的通報》以及《開展酒駕問題“以案促改”的通知》精神,本人通過認真對照反思教育系統查處的酒駕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受到了警醒,明白了底線,知道了敬畏,找準了這些違法行為的根源、原因,從而進一步從靈魂深處挖掘、查找存在的問題,認真剖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下面我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剖析如下: 1、堅守“紅線”,嚴守規矩 “拒絕酒駕,以案促改”活動開展以來,市、縣教育局和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下發了很多案例,也重申了很多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酒駕問題的文件和通知。一方面反映了各級領導對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酒駕問題的高度重視,也是各級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為我們劃的“紅線”,立的規矩,是“高壓線”,絕不能觸碰,更不能逾越。我對這些文件和通知始終如一的態度就是:認真學習,細心體會,了然于胸,嚴格遵守。把這些規矩作為自己履職的基本規矩和準繩,做到堅守“紅線”,嚴守規矩。要以高度的責任感抵制酒駕,堅決做到酒后不駕車、駕車不飲酒,從源頭上遏制酒駕行為。 2、慎獨慎微,敬畏規矩 規矩是寫在紙上的,能不能化為自己的自覺行動,不僅要靠上級部門和廣大教職工的監督,更重要的是自己能不能做到“慎獨”和“慎微”。不斷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的“修煉”和“定力”,從“內心”,從“一點一滴”把握好自己,對規矩和制度要時刻心存“敬畏之心”,努力形成防微杜漸、見微知著、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使全體教職工真正認識到酒后駕車是交通安全事故產生的根源、是家庭悲劇產生的根源。 3、防范風險,明確規矩 作為學校的負責人,守土有責,不僅自己不能在酒駕方面犯錯誤,更不能讓學校的教職工犯錯誤。一是要善于發現并找準酒駕風險防控點,研究風險發生的成因和預防措施,要本著兼聽則明,從諫如流的態度聽取各方面的中肯意見,堅持抓酒駕風險防控不松手;二是要建章立制,明確規矩,劃定紅線,加強教育,使廣大教職工對制度心存敬畏,不敢越雷池一步,帶出一支讓領導放心,讓職工安心,讓教職工家屬放心的教師隊伍。 由于個人認識水平、思想覺悟所限,可能還有一些問題對照不夠深刻、不夠全面、不夠準確。“拒絕酒駕,以案促改”剖析也不一定到位,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我將虛心接受,認真加以改進。 以案促改酒駕醉駕自我剖析材料2 一、基本案情 李某,中共黨員,國家某行政機關管理局原副局長。 XX年X月X日晚,李某飲酒后駕車到單位取材料,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并抽取體內靜脈血留存。后經司法鑒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0ml,已達到國家人體血液酒精含量標準中規定的醉酒標準,李某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隨后,李某被免職。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認定李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其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罰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生效。 二、處理意見 對李某的上述行為,其所在單位紀委提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關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規定,本應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但考慮到其具有認錯態度較好,在問題發生后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黨委、紀委主動報告,本人工作表現一貫良好,醉酒駕車未造成不良后果等減輕處分情節,可否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由中央紀委決定或者經省(部)級紀委(不含副省級市紀委)決定并呈報中央紀委批準,對違紀黨員也可以在本條例規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處分”的規定,按程序報中央紀委批準后,在處分幅度以外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經認真研究,我們對本案涉及的兩個問題進行了分析。 (一)醉酒駕車構成犯罪是否一律開除黨籍。醉酒駕車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極易造成惡性事故,嚴重威脅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大對此類行為的打擊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車,可處拘役,并處罰金。對黨員干部觸犯刑律應如何給予黨政紀處分,《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具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應當開除黨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二是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三是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因此,本案中,依據上述規定應當給予李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需要注意的是,對因醉酒駕車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干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也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 (二)本案能否適用特殊減輕處分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關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情形,不能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特殊減輕處分規定。因為如果允許此種情形適用特殊減輕處分規定,也就是允許此種情況可以不開除黨籍,那么就會與《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關于“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的規定產生沖突。而《中國共產黨章程》是黨內根本大法,是一切黨內法規的基本遵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適用不能突破《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因此,對符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違紀行為,不能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給予減輕處分。本案中,對李某的行為應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不能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酒后駕車調查總結
如何寫酒后駕車 總結關于酒后駕車的調查報告 近年來, 我國因機動車駕駛員酒后駕駛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每年多達數萬起, 酒后駕駛造成的死亡事故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就此,筆者對酒后駕駛及醉酒代駕 問題進行了調查. 案例啟示: 人們都喜氣洋洋開心的迎接盛大的節日. 案例啟示 新春的氣息一步步逼近, 忙忙碌碌準備過年,到處人流量都很大.避免不了的也會出現很多令人不快的事 情,駕車安全尤為重要,不僅關乎到自己和家人朋友的安全,而且還得為別人的 幸福家庭負責任.酒后駕車帶來的事故數量呈現遞增,一起起駭人聽聞的事故令 人不寒而栗.春節前夕,位于河南省三門峽陜縣高速路口處,發生一起特大酒后 駕車交通事故.一寶馬和一摩托發生輕微摩擦,摩托車上的橘子受損,兩司機就 橘子的賠償金額爭論開來. 慢慢的周圍看熱鬧的人擠滿了, 很久兩人未達成一致. 寶馬車司機因酒后實在沒有耐性狡辯下去,于是氣憤之下上車就開始發動引擎. 之后就是以很快的速度沖了出去,此時慘象不堪如目.周圍的一大群人被車撞癱 倒在地.據事后發現,事故造成 6 人死亡,十幾人嚴重受傷.寶馬車司機被氣囊 保護.就一瞬間的不理智,導致多少家庭痛心欲絕,實在可悲. 事件啟示:像以上發生的事故還有很多很多,酒后駕車帶來越來越嚴重的影 事件啟示 響.部分地方交通局對道路交通安全開始嚴厲查處.2009 年 2 月 20 日,北京市 3000 交警開始地毯式的夜查酒后駕車.這是統一夜查行動是 6 次集中整治行動 的首次,也是為期 40 天的全國整治交通違法行為活動的第一天.據統計,當晚 的夜查行動,僅西城交通支隊就查獲 15 名酒后駕車司機. 現在人們的生活日新月異,有更多的時間去享受生活.親戚朋友聚會玩樂越 來越多, 于是朋友一起總是會喝些酒. 之后不注意就會發生酒后駕車的錯誤行為. 據不完全統計,每年發生酒后駕車事故多達數萬起,酒后駕駛造成的死亡事故占 有相當大的比例. 酒精對駕駛員身體的影響 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 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 降,尤其是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下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意 外的機會越高,受到酒精影響的司機通常會有如下特征: 1.對信號燈反應慢; 2.逆向行駛; 3.搖擺不定,突然轉向,飄忽 不定或在道路中線駕駛; 4.亂踩剎車; 5.轉彎幅度大; 6.蛇行; 7.沒有原因就停車; 8.開車速度極慢; 9.突然轉彎或違法轉彎; 10.天黑時不開前燈; 那么為什么酒后駕車會造成如此大的事故概率呢?讓我們分析一下酒后人 會表現那些特征: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 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 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 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 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后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 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同時飲酒后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 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 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 為. 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 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 關.酒后駕駛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 車禍致死的首要原因.在這些酒后駕車 釀成的慘劇中,有多少是源自于駕駛員的僥幸心理?有多少是源自于駕駛員對酒 精的錯誤認識? 調查顯示:駕駛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 根據來自 4538 位新浪網友的調查顯示, 81.29%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后駕駛 有 屬于違法行為,但在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后駕駛行為時,僅有 20.63%的被調查者 從未有過酒后駕車的行為.在被問及酒后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 39.84% 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 27.35%的被調查者認 為酒后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 18.97%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 員存在僥幸心理. 飲酒與開車——致命的結合 然而事實并非想象中那樣簡單,來自某國際組織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每 33 分鐘就會有一人死于與飲酒有關的交通事故. 盡管有大多數人認為酒后駕車釀成 的交通事故永遠不可能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但專家的統計結果證明:在每個人的 一生中卷入與喝酒有關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為 30%.顯而易見,飲酒與開車是多 么可怕的致命結合,正是由于酒后開車這個"罪魁禍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該發生 的慘劇接連上演,造成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 另外,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 況,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為 0.75 秒,飲酒后尚能駕車 的情況下反應時間要減慢 2-3 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大 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 飲酒情況下開車的 16 倍.所以,飲酒駕車,特別是醉酒后駕車,對道路交通安 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如今我們國家對酒后駕車的標準和處罰也是很嚴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 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 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 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 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后 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 運機動車. 2.酒后駕駛在法律上可分為酒后或醉酒駕車兩種違法行為,兩者的界定:機 動車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 的駕駛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mg/100ml 的駕駛行為屬于醉酒后駕駛. 對于酒后駕車或超速行駛的判罰,其實是個兩難的問題.一方面,酒后駕車或超 速造成的后果可能很嚴重,威脅到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另一方面,酒后駕車 或超速的現象有極為普遍.如果判罰過重,既有悖于法律的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也容易造成民怨.如果判罰太輕,會使酒后駕車現象更為猖獗.但仔細想想,對 于酒后駕車或超速是應該從重處理的, 比如對于酒后駕車的駕駛員直接吊銷終生 駕駛執照.這樣對于酒后駕車的風險成本就大大增加,酒后駕車的現象就會得到 有效的遏制.但這種辦法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給了交通部門如此的權利之后,隨 之會不會產生這樣一種現象: 大量的酒后駕車者和超速駕駛者向交通部門人員走 后門.而且過重的判罰是否會引起大量的駕駛者的怨聲載道.從長遠來看,重罰 是一定可以產生遏制的效果的. 了解清楚了現實和理論的證據, 再看看實際的調查中人們對此事的看法: 調 ( 查對象主要是司機,收到有效調查問卷 30 分) 問題 1:你知道酒后駕車的判斷標準是什么嗎? A. 知道 B. 不知道 B.17 人 可以看出大部分司機并不知道喝酒多少駕車算是合法的, 怎么知道如何去控制自己的飲酒呢?) (A.13 人 問題 2:你有過酒后駕車或搭乘酒后駕駛者車輛的經歷嗎? A. 有 B. 沒有 (A.15 人 B.15 人 可以知道很多人都接觸過酒后駕駛的車輛, 這么多 人都不知道酒后根本不應該駕車) 問題 3:如果你是駕駛者,飲酒過程中,你會否想到酒后駕車可能導致的 嚴重后果呢? A. 會 B. 不會 (A.26 人 B.4 人 可以看出絕大部人都會想到酒后駕車可能導致嚴 重的后果,有些人明知故犯.不想到的更是可怕) 問題 4. 你聽說過酒后駕車帶來的事故嗎? A. 聽過 B. 沒有聽過 B.0 人 很清楚所有人都聽說過或是自己見過酒后駕車交 (A.30 人 通事故,大家都多多少少有酒后駕駛危險的概念) 問題 5:你有否這有個觀念:如果你已經喝了酒,你會提醒你自己不應開車? A. 有 B. 沒有 C. 不確定 (A.23 人 B.1 人 C.6 人 絕大部分人會提醒自己酒后不應該開車知道 危險,很少部分人根據自己酒后的清醒程度判斷是否駕車,也有人酒后執意要駕 駛自己的愛車) 問題 6:如果你自己開車,并且了解酒后駕駛可能的后果,在喝完酒后(并非 喝醉),你會如何選擇回家? (多選) A. 步行 B.出租車或公交車 C. 搭乘朋友的車 D. 其他 (A.8 人 B.27 人 C.4 人 D.5 人 絕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出租車安全方便 的回家,少部分近距離的步行酒后回家,也有些是根本不會飲酒的) 問題 7:如果你酒后駕車被交警阻攔,你會: A. 逃避 B.和交警狡辯 C. 接受處罰 D.找朋友幫忙解決 (A.3 人 B.1 人 C.26 人 D.3 人 絕大部分人若酒后駕駛被交警阻攔 都會接受處罰,知道自己的錯誤;很少人會托關系解決,鉆法律的空子;也有人 不服管制或直接逃跑) 問題 8: 什么因素會提醒自己不要酒后駕車? A. 家人朋友的安全 B.交通法則 C. 汽車的保養 D.其他 (A.15 人 B.12 人 C.1 人 D.6 人 多數人會考慮到乘坐車輛人員安全 而不去酒后駕車;部分人會遵守交通法規不酒后駕車;也有些人會想到汽車和大 眾財物的安全不酒后駕車) 問題 9:你都在哪里看到過的酒后駕車危害公益廣告:(多選) A. 法規章程 B.交通標志 C. 廣播電視 D.其他 (A.8 人 B.16 人 C.24 人 D.7 人 可以看出廣播電視的傳媒作用還是很大的,交通標志也處處有,總的來說 大家都有接觸過關于酒后駕車危害的公益廣告. 總結:通過實際調查發現,大家都很清楚酒后駕車會很危險,也都經常有公 益廣告提醒不要酒后駕車.可是事實上,駕駛者酒后就很難控制自己不要駕駛的 意志力,大部分酒后駕車的司機有很大的僥幸心里,總是感覺自己很清醒可以酒 后駕駛酒后駕車現象很嚴重.可是我們要尊重科學,研究表明酒后駕駛的人反應 靈敏度下降,事故發生率提高 27%.所以酒后切莫駕駛,駕車不飲酒. 建議:1,繼續做好宣傳工作,讓酒后不要駕車深入人心; 2,政府部門嚴厲監管,加大對駕駛者素質和科學知識的培養提高; 3,親戚朋友同事之間互相幫助,為了他人安全不要酒后駕車; 4,如今社會不良風氣應該慢慢改變,不要有酒多情誼深的錯誤想法. 教師評語:對于抑制和懲罰酒后駕車行為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已經不適應現實情勢,內蒙古通過地方法規對酒后駕車者施以"重典". 這在法律實施上會遇到一些麻煩, 因為下位 法要服從上位法.某地警方對酒后駕車 5 大"死亡規律"的分析,非常具有普遍性,酒后駕 車的警鐘應當在全國敲響,嚴查,嚴懲酒后駕車的行為迫在眉睫,所以希望所有的司機朋友 們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
交通事故賠償案例分析
法律分析:案情回顧:2017年6月7日21時30分許,民警在對一摩托車駕駛員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有酒駕嫌疑,遂當場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26mg/100ml.民警在隨后的調查詢問中還發現,駕駛員張某于2017年1月剛剛取得E照準駕資格,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還不滿一年,正處在駕駛實習期。半個小時之后,民警又查獲一起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經了解,駕駛員鄭某40多歲了,好不容易取得E照增駕C1資格,當晚與朋友在路邊飯店聚餐,喝了點酒后心存僥幸駕車離開,沒料到剛上路不久就被民警查獲。僥幸過后,鄭某不僅要為自己飲酒駕駛的交通違法罰款買單,還將接受注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法律處罰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以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然后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多醉才算醉酒駕駛醉酒是一種在飲酒后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的狀態,在此種狀態下再進行駕駛是一種極度危險的行為。根據國標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醉酒駕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違章處罰條例》 第三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及其駕駛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無其他機動車駕駛員代替駕駛、交通違章行為尚未消除、需要調(偵)查或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一般程序接受處罰等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暫扣機動車:(一)醉酒、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無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副證被滯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三)持轉借、挪用、涂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四)駕駛與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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