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有人在微博造謠怎么辦?
有人在微博造謠的應該采取的措施有:要求對方刪除微博并道歉;向微博平臺舉報;向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從而為誹謗罪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量化的入罪標準。
二、造謠誹謗的維權方法有哪些
網絡誹謗是指借助網絡等現代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絡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絡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沖突。司法實踐中,如何在打擊網絡誹謗的同時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以衡平國家、社會、個人三者之間的關系是一個難題。
1、公民如遇到網絡誹謗,可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后向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在此期間,報案人可向受案單位咨詢辦理情況。
2、司法解釋中“被轉發500次或點擊5000次”是以實際點擊為準,相關統計情況屬于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報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將依法通知報案人相應情況。
3、報案人所需準備的材料是視具體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報案材料將有差異。因此,建議公民報案時先與受案單位聯系,確定所需材料后備齊相關資料前往報案。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該司法解釋已經開始實施。
在網絡上一旦對他人有造謠誹謗的行為出現的,如果點擊量或者是轉發量到達一定的程度之后,將達到可以立案判刑的程度。需要注意的是,證據的提交主要是針對造言論的保留,截圖、視頻或者證人的證詞,以及與造謠方溝通的對話等。
一、如何起訴微博造謠的人?
起訴微博造謠需要向法院提供謠言被轉發超過500次的證據。網絡誹謗是指借助網絡等現代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絡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絡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沖突。司法實踐中,如何在打擊網絡誹謗的同時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以衡平國家、社會、個人三者之間的關系是一個難題。
二、網絡誹謗造謠的責任認定
在網絡誹謗案件中,有可能涉及誹謗責任的主要有三方,即網絡服務商、公告板服務商及圖片及文字的作者。
如果有人在報刊上撰寫文章誹謗別人,不僅作者可能被起訴,編輯、報刊出版機構也可能被起訴。由于法律規定不同,在有的國家印刷商也有可能被起訴。如在中國清未的報律就規定,如涉官司,作者和印刷者要共同負責。在網際網絡上,網絡服務商就像印刷商那樣的角色,而公告板服務商就好像編輯和新聞機構。
那么如果有人在網絡上撰寫文章、散布謠言誹謗他人,網際網絡服務商一般來說是不用負相關的責任的,這就好像在中國的新聞官司中,印刷單位一般不負責任,因為印刷單位只負責印刷技術工作。
對于網絡服務商不負誹謗責任這一點,在有的國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新加坡就有電子交易法。該法令有條文規定,網絡服務商無須對第三方在網上所提供的資料負責,因為網絡服務商只是提供技術上的服務,讓第三方能在網上提供資料。所謂第三方也就是指不在網絡服務商控制范圍內的人。也就是說,網絡服務商無須負誹謗的責任。
通常來說,一旦發現自己在微博上受到不實言論的造謠。攻擊、污蔑謾罵的,可以選擇與對方進行協商,有權要求其刪除相關謠言言論并進行道歉,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保留與造謠言論相關的證據提交至當地的法庭進行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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