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以取保候?qū)徛?/h2>
累犯通常不得申請取保候?qū)彙?br />累犯系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者,刑滿或赦免后,再次故意犯罪且應(yīng)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者。
取保候?qū)彏樾淌聫娭拼胧m用條件嚴苛。
鑒于累犯具有較高社會危害性及再犯罪風(fēng)險,與取保候?qū)彙安恢律鐣kU”原則不符。
然而,若新證據(jù)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構(gòu)成累犯,或存在其他法定特例,則亦非徹底排除取保候?qū)彽目赡埽淮朔N情形極為罕見。
累犯可以取保候?qū)從芘芯徯虇?/h2>
累犯不能申請取保候?qū)徎虮慌芯徯獭?br />累犯是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赦免后五年內(nèi)再次觸犯刑法應(yīng)判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罪犯。
取保候?qū)徶笇Υ驯徽J定為犯罪但可能判處拘役、管制、獨立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者,且其本身不會帶來任何社會威脅。
累犯再次犯罪風(fēng)險較大,不符此條件。
而緩刑則是針對被判定為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其犯罪情節(jié)輕微、有悔過表現(xiàn)、無再犯罪傾向、宣告緩刑對所在社區(qū)無重大負面影響,方可考慮緩刑。
累犯因其前科及再犯可能性大,往往不滿足緩刑的適用條件。
累犯這種情況取保候?qū)彽臈l件
累犯在通常情況下難以獲得取保候?qū)彛蚱渚哂性俜缸锛叭松砦kU性之嫌疑。
取保候?qū)彵环梢?guī)定用于以下情況:
可能處以管制或拘役等輕刑,采用此措施不會導(dǎo)致社會危險;
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重刑,而通過取保候?qū)彶蛔阋韵祟愇kU;
患有嚴重疾病、失去自我照顧能力或孕期哺乳等涉及個人隱私因素的案件,實施此措施可避免對他人造成潛在威脅;
在各類案件中,均存在羈押期限已過while案子尚未審理完畢的情況時,需采用該措施。
然而累犯的背景無疑顯示其再次違法的可能性,并不滿足于"無法帶來社會危害"這一主要標準。
然而,若出現(xiàn)極其特殊的環(huán)境,如能提供充分證據(jù)顯示無任何社會危險,同時滿足上述所有條件,并非完全不能取得取保候?qū)彙?br />然而此類情況十分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