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的賠償標準
傷殘鑒定的賠償標準如下: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
3、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并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6、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7、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8、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申請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司法鑒定委托書,如是公檢法等單位委托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委托書,如是個人委托,可在受理時填寫司法鑒定委托書;
2、被鑒定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被鑒定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須監護人或近親屬陪同,且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具有監護權關系的證明文件等;
3、案情資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4、病歷資料,每次就診的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包括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等、影像學檢查片子及其他輔助檢查資料等;
5、原司法鑒定意見書,如是重新鑒定,提供原司法鑒定意見書。
綜上所述,員工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鑒定,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對傷殘情況進行評級,向公司索要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1—10級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一、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二、1-6級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說明:(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級傷殘鑒定標準賠償多少錢
十級傷殘的賠償金額:
1、殘疾賠償金。城鎮標準為7.3萬元,農村標準為1.87萬元。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的具體情況計算。
3、醫療費。根據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計算。
4、誤工費。根據受害者的誤工時間和收入水平計算。
5、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水平和護理天數計算。
6、交通費和住宿費。根據實際支出的交通和住宿費用計算。
7、住院伙食補助費。根據住院天數和國家規定標準計算。
8、營養費。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計算。
9、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為1萬元。
10、后續治療費。根據后續治療的情況和費用估算。
十級傷殘賠償流程:
1、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或受傷職工個人需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3、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認定通過后,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確定傷殘級別。
4、確定賠償項目和數額。
5、協商或仲裁。單位與受害職工或家屬可以就賠償數額和范圍進行協商。
6、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領取賠償。根據最終的裁決或調解結果,受傷職工或其家屬可以領取相應的賠償款項。
綜上所述,十級傷殘的賠償金額包括基于本人工資計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及由地方政府規定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中十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個月。同時,該條還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的補助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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