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一公分桂花樹苗怎樣補償
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艞?、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嚷淙~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
幼齡林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綠化樹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征用、占用林地補償費,按如下標準繳納:
(一)林木補償費
1、防護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蟲防治、護林防火等,下同)全過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時林地上的林木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計算。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種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時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年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畝3500~6000元貴常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5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貴常綠樹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二)森木植被恢復費
暫定每畝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征用、占用林地單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三)林地補償費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的標準和規定辦理。
(四)勞動力安置補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征收土地樹苗賠償標準是多少
苗木作為城市綠化的重要資源,其征收補償標準涉及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家庭承包地種植果園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標準規定。
苗木地征地賠償標準主要包括圃存價、挖掘費、包扎費、苗木經營利潤、圃內運輸以及裝車人力費等組成。移植苗木補償根據季節性專業性,以移裁為主,根據不同季節按標準的20%—40%給予補償。古樹名木等補償需專業部門評估,不成,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載花木補償標準不計算存活率,僅補償搬運及搬損費,一般按總出圃價的5%補償。鮮花收購期,優先收獲后用地,不予補償;急需用地補償產值損失;其他季節僅補償投資成本。
龍眼樹賠償標準價格表
法律分析:一畝賠償樹苗大概3萬元左右,成本龍眼樹大概三四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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