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輕傷是可以要求民事賠償的。
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被打成輕傷后,受害者有權要求賠償,賠償范圍和金額可以通過調解或法院判決來確定。同時,如果傷情達到輕傷以上,打人者還將面臨刑事責任。
打人輕傷要求賠償的處理方法如下:
1、報警處理
被打后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可以第一時間收集固證,這樣避免私下處理給自己帶來被動。
2、賠償范圍
賠償包括的內容有住院費、醫療費、檢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等,經過公安機關調解的,賠償數額可相靈活度高,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的,賠償數額就以實際發生的為準。
3、調解與訴訟
如果雙方愿意調解解決,公安機關可以組織調解,如果雙方不愿調解或者說公安機關調解不下來,是可以進行治安處罰的。輕微傷的賠償金額沒有固定標準,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只要雙方同意即可。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起訴索賠,法院會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判決賠償金額。
4、刑事責任
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以上,打人者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療等費用。
打人輕傷的賠償標準如下:
1、打人致輕傷的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并根據傷情嚴重程度和受害者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金額。
2、刑事責任
(1)打人致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夠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諒解,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
3、民事賠償
(1)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
(2)如果構成傷殘,受害者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3)賠償金額根據具體傷情和受害者的實際情況確定,如醫療費用的實際支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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