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架立案后的處理要分情況來看,看造成的傷害有沒有達到輕傷以上的程度。
如果達到輕傷以上的程度,那么這個案件屬于刑事案件,需要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對其進行審訊取證,然后偵查結束后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之后認為案件構成犯罪的,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法院開庭審理判決。
如果沒有達到輕傷程度,比如造成輕微傷或者沒有造成傷害。這種就屬于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做出行政處罰。一般情況下打架的話會處以五到十天治安拘留,還有可能會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
民事調解的部分也會分別處理。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由公安機關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如果不構成犯罪的,當事人可以在公安機關組織下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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