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瀆職罪立案標準主要圍繞死亡、重傷、輕傷、中毒、財產損失以及公共利益損害六個方面,具體標準如下:
1. 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一人、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輕傷五人以上的。
2. 造成10人以上嚴重中毒。
3. 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
4. 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5. 未達到3、4項數額標準,但3、4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6. 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達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
除上述標準外,還涉及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導致事故繼續、擴大,或延誤搶救、調查、處理工作等行為。此標準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行為,如符合特殊瀆職罪構成要件,則按特殊規定追究責任;如主體不符合特殊瀆職罪要件,但濫用職權行為涉及上述規定情形之一,將按濫用職權罪追究責任。
瀆職罪立案標準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行為,妨害國家機關公務活動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和廉潔性,從而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從而構成的犯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瀆職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 涉嫌下列瀆職罪之一的,應予立案:
(1)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2)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3)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
(4)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列舉的部分立案標準,具體的立案標準可能因地區、時間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失職瀆職罪立案標準一覽表
1. 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行為導致經濟損失達到30萬元,即可構成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所述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可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當經濟損失高達150萬元時,該行為將被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所指的“情節特別嚴重”,相關責任人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以下情形將被視為“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 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或9人以上輕傷;
- 造成30萬元以上的經濟損失;
- 產生惡劣社會影響;
- 其他嚴重損失情形。
而“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包括:
- 造成的人員傷亡達到前述第一項標準的三倍以上;
- 造成150萬元以上的經濟損失;
- 不報、遲報、謊報事故情況,導致損失后果持續擴大或搶救工作延誤;
- 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
-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節特別嚴重,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徇私舞弊而犯前述罪行,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則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依照其規定執行。
瀆職罪立案標準2023
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是:濫用職權,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兩人以上重傷,或者一人重傷、三人輕傷、五人輕傷的;濫用職權,造成10人以上鄭耐嚴重中毒的;濫用職權,致使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或其他標準等。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7、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瀆職罪包括哪些罪名
1、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3、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構成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總之,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等,都應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百九十九條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擇一重處】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推薦:
工廠燒傷賠償(在工廠燒傷怎么賠償法)
為什么等批捕后在取保(批捕前和批捕后取保候審是有何不同)
同案犯必須一起取保嗎(為什么幾個人犯法要一起取保)
辦理保釋需要什么條件(保釋有什么條件 保釋要滿足那些條件)
不能取保候審會判幾年(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包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