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和共有人同時買房的,一般共有人優先。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承租人不能優先購買。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條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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