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威脅罪立案標準
威脅恐嚇罪立案標準是: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法定立案情形等。
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法益是個人日常生活的安寧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嚇的自由;
2、行為客體是單個的自然人;
3、行為是恐嚇,即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他人,使其產生畏懼;
4、行為人的恐嚇行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即可構成本罪,而無需行為人所恐嚇的事項成為事實。
威脅恐嚇的定罪包括:
1、威脅、恐嚇他人的,將被治安處罰,將被拘留5天以下或者罰款500元以下;
2、情節較重的,處5天到10天的拘留,并且罰款500元以下;
3、情節嚴重的,已經破壞了社會秩序的,涉嫌尋釁滋事罪,將會受到刑事處罰,一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第八條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
(三)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六)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民法典恐嚇威脅罪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恐嚇罪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恐嚇是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恐嚇他人,對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產生危險的犯罪行為 ??謬樧锸桥_灣刑法中妨害自由罪的一種。我國《刑法》沒有規定恐嚇罪,可以參考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三十七條
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恐嚇怎么定罪
恐嚇的定罪,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我國刑法中沒有對恐嚇罪單獨形成罪名,恐嚇威脅行為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恐嚇行為未構成犯罪的,可以對實施恐嚇的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恐嚇威脅他人的構成要件:
1、所侵害的法益是個人日常生活的安寧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嚇的自由;
2、行為客體是單個的自然人。
3、行為是恐嚇,即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他人,使其產生畏懼。加害內容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項為限。
4、行為人的恐嚇行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即可構成過失爆炸罪,而無需行為人所恐嚇的事項成為事實。
恐嚇案取證方式如下:
1、書面證據。證明文件用文字或符號記錄或表達的文件,以證明要證明的事實。例如,帶有威脅性內容的信件、文件、賬單和合同;
2、物證的方式。它是指用物品的外觀、特征和質量來證明的一部分或全部物品;
3、視聽資料。指以錄音錄像方式記錄的與案件事實有關的材料。例如,用錄音機記錄的當事人之間的對話,用錄像機記錄的人物及其活動,以及計算機存儲的數據和資料。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視聽資料已進入證據領域;
4、證人證言的方式。指證人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陳述案件事實。其他地方的證人或旁人間接聽到或聽到的陳述。
綜上所述,威脅恐嚇他人是違法的行為,會受到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還可能會涉嫌以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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