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被偷或者被搶會立案。如果是因為個人保管失誤導致手機丟失的,不會立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對于在審查中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必要時,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初查。初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采取詢問、查詢、勘驗、鑒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分析:如果丟失了一部手機,在立案之前必須確認它被偷的。立案必須同時具備犯罪事實和刑事責任兩個條件。犯罪事實是指客觀上存在著危害社會的犯罪。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追究刑事責任的需要,是指依法應當追究的刑事責任。只有在有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有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時,才有必要,才應該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八條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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