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孩子是很嚴重的,算家暴,有家暴的,不能要孩子的撫養權。打孩子是否算家暴,要看情節的,如果對孩子造成嚴重傷害的,可以算家暴了,那么就不能要孩子的撫養權,有家暴行為的,不利于孩子的成長,不能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撫養權由未家暴方取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對于家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算
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孩子歸誰撫養首先是看你們雙方是否都想要孩子,還是只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協商就可以了。如果都想要,就由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母親,十周歲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見,其他的要看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要綜合考慮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以后,如果孩子不滿兩周歲的,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兩周歲的,撫養權協商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女子的原則判決。已滿八周歲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
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會對孩子不利,法院會判給沒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上文所說的,家暴方一般是不會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一般會根據孩子的個人意愿、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和協商情況來決定誰來撫養孩子,以保護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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