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雙方誰有保險,就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
拓展資料:1、理賠程序
1)報案
2)現場處理:
a、保險公司人員到達現場,并出具《查勘報告》
b、交警部門到達現場,并現場出具《事故認定書》
3)、第三者修理
a、如果第三者非機動車,則最好要求保險公司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時,直接達成三方公認的一個核損價格,如果當場不能核定損失,則在進行第三者損失核定的時候或者過程中,要求保險公司給出核損價格.
b、如果第三者是機動車,則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如果第三者同意與車主一同前往車主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則當場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現金;
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則第三者可能要求車主在事故現場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費用,或稱押金或定金時,若現場掏錢,一定要立收據且支付一半的修理費用比較適當。
4)車輛定損修理
a、將受損車輛送抵定損中心并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定損;
b、修理廠修車;
b、車主提車。
5)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理賠:收集索賠資料交給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6)損失理算
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之后進行理算,以最后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7)賠付
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得出的金額,向車主的指定帳戶劃撥賠款。
2、注意事項
1)48小時后報險可能被拒賠;
2)貸款車出險需提交還款證明;
3)先修車后理賠不是正確流程;
4)"不計免賠"也有限制范圍。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方式,一般按以下順序: ⑴交強險。交強險按限額,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如果是全責,目前交強險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即使出現違章情況,駕駛員如無力賠償第三人遭受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依照新公布的司法解釋規定,第三人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項下予以賠付。但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項下賠付后對駕駛員而言并不意味著能夠免除,該部分賠償款項系保險公司代被保險人墊付的行為,其目的是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的獲得賠償保障和醫療救治,因此,保險公司在向受害人賠付后,有權向違章駕駛員進行追償。 ⑵商業險。對于交強險賠償剩余部分,商業三者險按責任,商業三者險采取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此外,在商業三者險中設置有免賠率或免賠額等規定,即保險公司對超出免賠率或免賠額的部分才進行賠償)。假如出現違章情況(如酒駕或私自改變車輛用途),因商業三者險保險條款中普遍將醉酒駕車等違章行為列為責任免除范圍,保險公司并不負責賠償,應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⑶駕駛員個人負責。在交強險限額賠付,三者責任險之外剩余的部分損失,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人傷全責怎么賠償?車禍人受傷保險公司怎么賠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糾紛尚未解決,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墊付問題。
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圈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入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因此,傷者的家屬必須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為,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處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墊付。由于現行的責任強制保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一萬元,因此當搶救費用超過此賠償限額時,可以依法向國家設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墊付,若以上方法仍無法得到救濟,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醫療費用的先于執行的申請。
百萬購車補貼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