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立案是否構成瀆職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應當立案未立案,還要看具體情況,一般不構成瀆職罪。瀆職罪指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法院不該立案而立案的
法律分析:可以向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述。人民檢察院負責控告申訴檢察的部門受理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訴,應當根據事實、法律進行審查。認為需要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負責捕訴的部門辦理;認為公安機關立案或者不立案決定正確的,應當制作相關法律文書,答復控告人、申訴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報案警察不立案怎么辦去哪個部門告
可以通過與警方溝通、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向相關部門控告以及尋求法律援助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與警方溝通
當您認為自己的報案應當被立案而警方卻未予立案時,首先應當保持冷靜,嘗試與警方進行深入的溝通。您可以向警方詳細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并說明立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同時,也可以詢問警方不立案的具體原因,以便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二、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
如果與警方的溝通未能取得滿意的結果,您可以考慮向上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您可以向所在地的市公安局、省公安廳或公安部遞交書面申訴材料,詳細說明案情、警方的處理情況以及您的訴求。上級公安機關將會對您的申訴進行調查核實,并給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三、向相關部門控告
除了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外,您還可以向其他相關部門提出控告。例如,您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請求其對警方的處理情況進行審查。如果人民檢察院認為警方的處理存在問題,將會依法進行糾正。此外,您還可以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警方的不當行為,尋求其介入處理。
四、尋求法律援助
在整個過程中,如果您感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或遇到法律難題,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詢律師,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法律途徑,并在律師的協助下制定合適的維權策略。
綜上所述:
當報案警察不立案時,您可以通過與警方溝通、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向相關部門控告以及尋求法律援助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整個過程中,要保持冷靜和理性,依法維權,避免采取過激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八條規定:
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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