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無責賠付人傷的賠償額度最高為1.1萬元,具體分配如下:
死亡傷殘賠償金:最高賠償11000元。這部分賠償主要用于因交通事故導致的人身傷亡中的死亡或傷殘情況。醫療費用賠償:最高賠償1000元。這部分賠償用于覆蓋因交通事故導致的醫療費用支出。財產損失賠償:雖然此問題主要關注人傷賠償,但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額度中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最高為200元。這部分賠償用于因交通事故導致的財產損失。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賠償額度是針對無責任的一方來說的,如果事故雙方都有責任,那么賠償額度需要按照各自的責任比例進行分配。
法律分析:在事故中機動車有責任賠償,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2千元人民幣。換句話說,如果車主在沒有購買任何商業險的情況下,并且車主是有責任的情況下,那么,受害人最多可以獲賠12.2萬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100元人民幣。也就是說,盡管沒有責任,但是給對方(第三者)造成了傷害也是要賠償的。只是這種情況下的賠付額度很低,最多也只能獲賠1.21萬元。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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