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賠款包括哪些
工傷保險賠款涵蓋七大方面:1.工傷醫療費用:含診療、住院等費用;2.康復治療費:如康復器具及護理費用;3.停工留薪期工資:在療傷期間,員工享有正常工資;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傷殘程度給予相應補償;5.傷殘津貼:一至六級殘疾者按月領取津貼;6.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員工解除或終止合同時支付;7.喪葬補助金:用于工亡員工的喪葬活動;8.供養親屬撫恤金:為工亡職工家屬提供每月撫恤金。請注意,實際賠償標準和范圍可能因地域、個體狀況而異。
工傷賠償有哪些費用和標準金額
工傷賠償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費用和標準金額:
1. 醫療費用:根據實際的治療費用來計算。
2. 住院伙食補貼:不同地區補貼標準有所不同。
3. 交通、飲食、住宿費用: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來計算。
4. 停工期間工資福利:在停工期間,員工的工資和福利保持不變。
5. 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來確定。
6.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例如,十級傷殘的一次性補助金為7個月個人工資。
7.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員工離職時發放,具體標準由各省制定。
8.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9.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給因工死亡職工生前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10.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賠償的標準會因地域、工資水平、傷殘等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工傷索賠范圍包括哪些
工傷鑒定完成后,可享受到相關保險待遇。
工傷賠償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治療費用,參考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和藥品目錄以及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期間的餐飲補貼;
(3)交通與住宿費用;
(4)康復治療費用;
(5)輔助器具購置費用;
(6)因傷而無法工作的工資補償(停工留薪);
(7)護理費用;
(8)傷殘撫恤金;
(9)傷殘津貼。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由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條
按傷殘等級賠付《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條
按傷殘等級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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