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屬于工傷的,傷殘等級評定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屬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關資質的當地司法鑒定所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分析: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工傷的傷殘鑒定一般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而其他情況的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不用直接到醫院進行傷殘鑒定,如果是工傷的傷殘鑒定,當事人只需要到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傷殘鑒定即可,申請之后勞動部門會安排當事人到制定的員進行鑒定。
如果是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就需要到當你的司法部份申請,由當地的司法部門進行安排。
傷殘鑒定包括范圍: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
/iknow-pic.cdn.bcebos.com/64380cd7912397dd4487d5395782b2b7d0a28715"target="_blank"title="點擊查看大圖"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64380cd7912397dd4487d5395782b2b7d0a28715?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64380cd7912397dd4487d5395782b2b7d0a28715"/>
擴展資料:
近年來,在我國一些地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迅猛增長,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進行傷殘鑒定的案件,占到基層法院全部司法鑒定案件的一半左右。
由于鑒定意見對該類案件的判決結果往往具有決定性影響,當事人對傷殘等級鑒定意見不服而申請重新鑒定的案件非常多,由此也引發了很多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存在的問題
一是單方鑒定失真較多??陀^地講,由法院委托的鑒定比較規范,當事人自行委托而出具的傷殘鑒定意見往往問題較多。有些當事人為了在訴訟中追求高額賠償,會單方委托鑒定機構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傷殘鑒定。
例如,事前找幾家鑒定機構溝通比較,選擇可能評殘等級最高的一家,而不管評定資質和過程是否規范。有的當事人甚至采取賄賂鑒定人的方式,來實現“無殘定級”“低殘高評”的目的,從而導致鑒定意見失實,甚至出現造假的鑒定。
二是鑒定方法不夠規范。一方面,法醫臨床學檢驗不精準導致意見失真。例如,少數鑒定人專業不精,檢驗方法粗糙,不能通過法醫臨床學檢驗獲得客觀結果;對鑒定標準條款的理解和適用存在錯誤;盲目采信病史中的檢查和診斷結果;
缺乏對傷病關系、新鮮傷和陳舊傷、變異和損傷的準確鑒別。另一方面,鑒定環節不嚴謹。如送檢材料不全面,受理后又沒有進行必要的材料補充,導致過多依賴鑒定人主觀檢查,造成意見不準確。此外,鑒定意見的分析說明過于簡單,推理不嚴謹,容易導致當事人不信任。
三是鑒定時機把握不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標準以及司法鑒定規范的要求,鑒定時機一般以受傷之日起3至6個月后為宜。但實踐中,大量存在著不同鑒定人對于被鑒定人是否已經達到臨床治療終結的認定差異,通常表現為評價時機提前。
實際上,過早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容易把暫時性功能喪失誤認定為長期性殘疾。另外,由于辦案審限的限制,承辦法官往往會催促鑒定機構在短時間內提供鑒定意見,這也與法醫臨床學、傷殘鑒定應掌握的時間間隔和鑒定時機產生一定沖突。
二、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存在問題的緣由
具體而言,傷殘鑒定中“錯鑒”“假鑒”等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是鑒定等級決定賠償額。由于以傷殘等級為依據的傷殘賠償金標準逐年提高,傷殘鑒定結果對人身損害賠償的判決數額有決定性影響,部分當事人及代理人不惜利用各種人情關系,提高傷殘鑒定的等級,從而獲取高額賠償。
在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某些鑒定人也樂于接受單方委托,標準放寬,評級靠高不就低。這樣就造成大量傷殘鑒定意見與鑒定標準不符,導致對方當事人對鑒定意見的等級持懷疑態度。
二是鑒定具有一定主觀性。傷殘鑒定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依據相應客觀材料作出鑒別、判斷的主觀說明。由于鑒定行為本質上屬于是主觀說明,因此意見難免存在一定出入。
實踐中,不少鑒定意見經重新鑒定后被推翻,往往被認為是不同鑒定人間經驗認識的差異。某些鑒定人也借口主觀判斷作出瑕疵鑒定,使之成為自己規避責任的擋箭牌。
三是鑒定監管機制不完善。目前,司法行政機關對于投訴,時常以屬于專業技術范圍為由模糊處理或是不予處理,導致監督管理往往落不到實處,對大多數傷殘鑒定難以進行切實有效的監督,也難以對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形成實質性約束。
三、規范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建議
結合上述分析,規范傷殘鑒定應把握三個方面:
一是單方提出申請,對方簽字認可。實踐中普遍存在的訴前自行委托傷殘鑒定有其合理性,當事人可以待評定結論出來后,計算好傷殘賠償金的數額再到法院起訴。
針對申請人的單方委托,為提高出具的鑒定意見的采信率,鑒定機構可以建議申請人通知對方當事人共同來到鑒定機構,在說明情況后,對方也在鑒定申請書上簽署同意鑒定。如此一來,可避免在之后的訴訟中,對方提出異議而不得不重新鑒定。
當前,已經有少數比較權威的鑒定機構采用了此種模式,并大幅提高了法院對該類鑒定意見的采信率。
二是細化鑒定標準,提升鑒定質量。明確申請鑒定的時機,應當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者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統一傷殘程度鑒定標準,對于同一類型的鑒定事項采用同樣的方法,運用同樣的標準進行鑒定,鑒定意見才能客觀公正。
在傷殘賠償方面,不同性質的傷殘可以有不同的賠償計算方法。在規制鑒定人主觀判斷方面,主管機關可制定明確細致的標準對鑒定人主觀判斷的合理性進行嚴格界定,也可組織專業機構、專家學者對某些鑒定意見中主觀判斷的合理性進行甄別。
明確對必要鑒定送檢材料的標準,對送檢材料記錄要準確,如影像學攝片數量、讀片記錄攝片時間及片號等。建立超期鑒定催辦制度。法院可與鑒定機構加強溝通,明確催辦期限和部門,保障鑒定意見質量的同時,縮短案件審理周期。
三是加強監督管理,促進行業規范。司法行政機關應指導鑒定協會健全考核培訓機制,提升鑒定人職業倫理;抓好法醫臨床學鑒定業務培訓,提高鑒定人的專業水平;要加強鑒定行業自律,還要依靠社會監督和管理機關的他律;
人民法院在發現超出業務范圍或執業類別范圍的鑒定、因疏忽過失或故意致使鑒定意見明顯失實的鑒定人,可建議司法行政機關給予警告、停止執業、撤銷資格等行政處罰;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強懲戒。
參考資料來源:/legal.people.com.cn/n/2015/0219/c188502-26582676.html"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選中一個鏈接時生效">人民網-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的問題及應對舉措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