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罰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情節嚴重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處200到2000元的處罰,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取得駕駛執照,可并處5日以下拘留。
一、 前行為未構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處理。
肇事者違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輕微傷、輕傷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豬、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財產損失數額不大。此時如果肇事者逃逸行為本身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肇事者不構成犯罪,對肇事者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理
肇事者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此時肇事者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時肇事者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駕車逃逸,但沒有因逃逸而造成嚴重后果。這種情況符合刑法第133條規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處罰情節,對肇事者應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種:
1、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時救助而脫離危險,從而沒有造成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后果。
2、雖然在逃逸過程中已發生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但逃逸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沒有因果關系。
3、行為人肇事將他人撞成重傷,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現實危險性。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罪交警處理流程交通肇事罪
法律分析:1、交警到達現場后,對現場拍照固定現場證據后,首先要撤離事故現場、恢復交通。2、撤離現場后,交警根據現場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認定事故責任,填寫《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由當事人簽名。3、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警會現場調解并在簡易程序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4、當事人有這三類情況時不適用調解:(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2)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3)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5、當事人有上述情況時,交警會在簡易程序認定書上記錄后,將認定書交付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交通肇事罪進看守所還是監獄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可能會在看守所、監獄服刑,具體依據判處的刑罰而定。如果被判處拘役的,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如果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會在監獄內服刑。
交通肇事罪處理流程如下:
1、立案偵查:當發生交通肇事事故后,警方會立即到現場進行勘查和調查,確認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如果確認涉嫌交通肇事罪,警方會立案偵查,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和取證;
2、刑事拘留: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人員在調查過程中被認為存在逃避偵查或者破壞證據的嫌疑,警方可以依法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保證案件的順利偵查;
3、取證調查:警方會對案件相關證據進行徹底調查,包括現場勘查、證人證言、交通監控記錄、車輛信息、醫院診斷記錄等;
4、案件審查起訴:在取得足夠證據后,警方會將案件移交給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由機關進行案件審查起訴;
5、開庭審理:如果檢察機關認為證據充分,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對案件進行開庭審理,聽取雙方的陳述和辯護,最終作出判決;
6、判決執行:如果被告被判處刑罰,需要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判決執行,包括服刑、繳納罰款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情況下,交通肇事罪的處理流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具體的流程和要求需要根據當地司法機關的規定和要求來進行處理。同時,為了避免交通肇事事故的發生,我們應該遵守交通規則,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二款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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