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一般是均等分割。法院在判決離婚財產分割時,應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如果一方存在法律上規定的過錯,則離婚財產分割時,其應該少分。另一方在離婚時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時屬于夫妻個人財產的,不參與分配。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夫妻雙方平分。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擴展資料:
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事項: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應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
尊重當事人意愿。這是尊重公民財產權利的一種表現。尤其是一方自愿放棄全部或部分權利時,自不應加以禁止。
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貪污、受賄、盜竊等非法所得,必須依法追繳。夫妻因從事生產、經營等與他人有財產共有關系的,離婚時應先分出屬于夫妻的份額,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離婚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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