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離婚費用收取標準是多少?
訴訟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到法院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或請求法院對子女撫養權歸屬進行裁決,此時,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訴訟離婚辦理手續一般為:
(一)準備材料,包括證據材料、結婚證明和起訴狀等;
(二)至管轄地法院立案;
(三)法院受理后,會通知雙方當事人,并進行調解;
(四)調解不成的,法院準備開庭審理;
(五)法院進行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六)執行判決結果。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民法典》關于離婚的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關于離婚的新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之上的,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只能申請訴訟離婚。如果要訴訟離婚的,首先要提交訴訟申請,等到人民法院同意之后才會進行開庭。
起訴離婚的程序和費用分別是什么樣的
(一)起訴離婚的費用
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是不同的。
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鑒定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律師代理費因人而異,好律師就貴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師談。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閱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后,大家都應該知道在我國起訴離婚的大概流程,對于起訴離婚的費用,是要根據情況的不同來收費。相信大家讀了上述的文章,對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有大概的了解。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打離婚官司法院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當然,具體多少還是要看情況而定。通常來說,要是沒有財產糾紛,那法院會收50元-300元左右的訴訟費。打一場婚姻官司需要的步驟包括起訴、審理、調查等。原則上這個費用在剛開始的時候一般都是由原告來“預交”的。
一、打一場婚姻官司需要多少錢?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打離婚官司法院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當然,具體多少還是要看情況而定。通常來說,要是沒有財產糾紛,那法院會收50元-300元左右的訴訟費。而如果有涉及財產分割的,那收費又是不同,如果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就還是50元-300元左右的訴訟費;而如果超過20萬元的,那超過部分按0.5%交納。
律師費用
比如在經濟發達地區,像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會相對高一些;而在經濟不發達地區,律師收費也會相對便宜一些。
二、打一場婚姻官司需要什么步驟?
1、起訴
起訴就是人們常說的告狀。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2、審理
(1)審理前的準備
包括下列一些內容:送達起訴狀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離婚起訴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應當在7日內立案。
(2)調查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組織當事人進行調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查成協議后,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就具有與判決書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
(3)開庭審理
調解不成,進行開庭審理。
3、判決
可以根據庭審情況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審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審判的,應當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判決書。
三、打一場婚姻官司費用到底誰出?
這里的費用一般就是指訴訟費用。而原則上這個費用在剛開始的時候一般都是由原告來“預交”的。而最終則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29條的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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