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影視劇,尤其是青春偶像劇,出軌、打胎幾乎都是經典的橋段,套路很俗但往往也能吸引廣大觀眾的眼球。
那為何影視劇中的男女主角都要在打胎后分手呢?你想想藝術不都來源于生活嘛,你可以從現實生活的角度出發去思考這個問題,很簡單就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了。
墜入愛河的兩個男女,做很多事都是無法自控,也無法自拔的,所以女方懷孕也通常會在不知不覺中發生。
其中有一些男性,在得知女方懷孕的消息后,就會想方設法地要娶女方進門,這種一般都會是真愛。可也不乏其中一些男性,因為不曾真愛女人,于是就會要求女人打掉孩子。當然還會有一些女人,是因為不想那么早結婚,所以才會自己要求打掉孩子。
可是不管是誰要求打孩子,只要打完胎了以后,兩個人之間就最容易分手;那么為什么打完胎容易分手?
一、會讓對方覺得自己不是真愛。因為當女人懷孕了以后,如果是女人要求打胎,那么在男人的心中,就會覺得女女人不是真愛他,所以他也就不會真心對待女人;而如果是男人要求打抬,那么在女人的心中,也會覺得男人不是真愛自己。畢竟如果是真愛,那彼此間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跟心愛的人留下愛情的結晶。
二、男人會嫌棄女人打過胎。相信每一個男人,都會希望自己的女人,跟自己走進婚姻的殿堂時,是一個沒有污點,清清白白、健健康康的人,所以女人如果打過胎,即使是為男人打的,男人多多少少都會覺得有些膈應。
三、女人會覺得男人不負責。如果是因為女人不想打胎,而男人卻要求女人打胎,那么在女人的心中,就會覺得男人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是一個不值得托付終身的人。而且當女人在打胎的過程中,男人如果不懂得體貼女人,照顧女人,不懂得把女人當成一個生孩子的女人來對待,那么在女人的心中,也會覺得男人不值得自己用真心去相守。
生活不是電影,它沒有彩排,它每一天都是真實的、無法重來的,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盡量過好每一天,不讓自己留那么多的遺憾。
影視劇中的那些出軌、打胎的橋段,也盡量不要懷著好奇心去嘗試,畢竟這種事到最后一般都是傷人傷己。
法律分析:公公打兒媳婦與離婚沒有必然的聯系,所以起訴至法院不一定會判決離婚。公公打兒媳婦屬于侵權問題,而放棄離婚屬于婚姻問題,兩種沒有必然的聯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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