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 篇1答辯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鄉一村村民。
電話:訴訟代理人:XXX
被答辯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X鄉一村村民。
電話:XXXXXXXX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XXX與被答辯人XXX雙方XXX年相識戀愛,經過XXX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慮,兩人于XXX年結婚,婚后感情很好,兩人相互鼓勵,共同進步,在各自的事業上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
婚后,兩人不僅在事業上獲得了大豐收,XXX年XXX月還生下了一名健康、可愛的兒子。
然而被答辯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辯人的犧牲,違背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先后與名叫XXX的女青年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使答辯人長期忍受了令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
考慮到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辯人的過錯,更加考慮到兒子現在年紀還小,這么早就雙親離異,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溫暖,絕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必然會造成兒子童年的人間悲劇,答辯人多次找被答辯人談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在這種情況下被答辯人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多次對答辯人保證不再做出對不起被告的事情,還對答辯人作出書面的保證,承認了對妻子不忠的事實,并下決心改正,答辯人也因此原諒了被答辯人的錯誤。
故答辯人認為雙方婚前基礎牢固、婚后感情和睦、兩人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為了維護家庭的穩定和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請法庭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請。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四、(子女撫養權歸誰所有的問題。)
答辯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 篇2答辯人:宋XX
因原告起訴離婚一案,答辯如下:
原告XXXX年跟隨父母下放到蘇北農村時與我相識,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愛慕而確定戀愛關系。
我們戀愛到第二年時,XXXX年國家落實回城政策,原告全家遷回南京,同年底原告到泗洪縣去接我回南京,如果說我們當時沒有感情基礎,原告回南京后完全可以斷絕來往,而原告再回農村來找我,說明我們彼此之間感情很深,因此原告說婚前感情基礎較差不是事實。
和原告結婚以后雙方相互體貼,相互理解,相處融洽,夫妻感情很好。
原告所稱婚后未能培育起新的感情,不是事實。
只是最近這一兩年,由于原告有婚外異性交往雙方才發生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原告能端正生活態度,珍惜昔日夫妻感情,增進夫妻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夫妻感情是能夠恢復的,我有信心等待原告回心轉意。
綜上所述,我堅決不同意離婚,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答辯人:
年月日
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 篇3答辯人(被告):靳XX男漢現住XX縣XX鎮XX村
身份證:XXXX電話:XXX
被答辯人(原告):周XX女漢現住XX縣XX鎮XX村
身份證:XXXXXXX電話:XXXX
答辯請求:
1、周XX提起離婚訴訟一案,貴院已依法受理。現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的起訴提出答辯意見。答辯人認為,雙方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理由未達到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2、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理由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上訴理由完全不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2008年經熟人介紹相識,后經二年的自由交往確立戀愛關系,在戀愛期間,我們彼此快樂開心,彼此傾訴雙方的家庭背景,隨著時間的發展,我們的感情日益升華,彼此都見到雙方父母,并且給雙方父母留下了良好的印象,答辯人還按風俗送彩禮,得到被答辯人的同意。于2010年5月雙方登記結婚,隨后辦理了婚宴,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2011年4月20日生育兒子靳佳樂。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基礎良好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經人介紹相識,兩年的戀愛,相互了解,有深后的感情基礎,雙方的性格相近,愛好相同,婚前婚后均能和睦相處,感情較好。兩年的戀愛,走入婚姻必然是深思熟慮的結果。雙方結婚時均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對對方有深入的了解,婚后一起度過了三年多的幸福生活。這些基本的事實,是被答辯人不能否認得。
(三)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在訴狀中談到的婚后經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沒有經常吵架,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起在被答辯人家中生活了一年多,在此期間被答辯人的父母及家人,對我很好,待我像親生兒子及親兄弟一樣,與其父母及家人從沒有發生過口角。在居住期間,家人們也幫助我解決很多問題,比如工作問題,洗衣做飯等等。這些事實,也是被答辯人及其家人不能否認的。
(四)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問題及共同財產問題不作任何答辯。
二、懇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
1本案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關系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辯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來,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鍋碗瓢勺交響曲中的一個小插曲,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檻”。答辯人相信,只要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是能夠化解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疙瘩”,幫助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答辯人愿意給予更多的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愿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兒子,讓兒子從小在殘缺的家庭中生活成長。
綜上所述,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關規定中的離婚事由,故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婚姻關系,請貴院依法駁回其起訴。
此致
XX礦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月日
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 篇4答辯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XXXX
被答辯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XXX
因被答辯人訴我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答辯如下:
一、我與被答辯人XXX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辯人訴稱與我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不是事實,請求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原告訴狀中稱雙方性格不和,無共同語言,我對被答辯人及孩子不關心,不是事實。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慎重考慮后,自愿結婚登記的,婚后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為了養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打工的收入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干過農活,被答辯人對我父母也非常尊重,家庭關系也一直非常和睦。特別是2010年2月兒子XXX出生以后,雙方有了感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
原告說分居半年多不是事實。我們并沒有分居,我是為了生活,于今年春節后,外出打工,打工期間也經常回家。
我與被告是經過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對于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經過深思熟慮,為了不至于草率離婚,留有遺憾,也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希望被答辯人能夠審慎處理我們的婚姻關系,并撤回離婚的訴訟請求,共同創造美好的生活。
我與被答辯人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希望被答辯人考慮到我們的夫妻感情,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審慎處理我們的婚姻關系。
我知道被答辯人學歷比較高,個性格好強,很有上進心,現在孩子也比較小,我長期在外打工,不能像長期相守的夫妻那樣,對被答辯人及孩子進行關心及照顧。我作為丈夫及父親,也希望能與妻子與孩子能朝夕相處,但是為了生活,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我必須要負擔起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外出打工也只是權宜之計,不得以而為之。
我知道,我與被答辯人現在的感情已出現危機,我愿意以最大的誠意,來挽回我們的婚姻。如果被答辯人對我有不滿意的地方,或者生活有不順心、不如意的地方,我們可以最大程度的進行溝通,我完全可以為了被答辯人及兒子,盡最大努力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
如果被答辯人愿意隨我一起外出打拼,我們可以一起在外地創業,在外面找到一條適合我們發展的人生道路。如果被答辯人認為我在外打工,不利于照顧家庭和兒子,我也可以回到家里,一邊照顧家庭,一邊在家鄉創業。我與被答辯人都是有文化、有知識的,并且還都很年輕,我相信如果我們共同努力,一定會改變現狀,過上我們向往的幸福生活。
我一直對我們的以后的美好生活充滿希望,希望被答辯人能回心轉意,一如既往的理解我、支持我,共同去維護好我們的家庭,給孩子創造一個輕松、良好的健康成長生活環境,撤回離婚的訴訟請求。
綜上,我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雖然目前婚姻出現了危機,但是我愿意以最大的努力,挽救我們的婚姻,希望法庭能夠多做調解工作,使我們能重歸于好。如果調解不成,也希望法庭能給我們一個重歸于好的機會,依法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一、被告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怎么寫?
寫好答辯人信息和被答辯人的信息以及答辯的意見。
1.答辯人:AA,男,AAAAA,漢族,住址AAAA,身份證號:AAAA。
2.被答辯人:AAA,女,AAA,漢族,住址AAA,身份證號:AAA.
3.答辯人AAA與被答辯人AAA離婚糾紛一案,答辯人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二、民事離婚二審很少推翻一審的嗎?
是的。
1.民事案件一般案情簡單明了,一審法院就能做出正確判決,所以二審往往維持原判。
2.普通的民事案件,一般的情況下,二審也會維持原判。并且如果證據不充足的情況下,很難會推翻一審。
三、被離婚起訴怎么應對才可以?
做好準備,積極應訴。
1.離婚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因離婚案件必須調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對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決。但對公告送達的案件除外。”
2.應該做好準備積極的應訴,離婚案件是必須要到場的。
四、離婚協議房子歸孩子沒有過戶能賣嗎?
不能。
1.房屋房產證是夫妻雙方一方名下,在離婚后將房屋歸屬于子女,但是未辦理過戶手續的,夫妻一方是無權出售該房屋的。
2.夫妻之間依據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后,該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房屋應該歸屬于子女。
3.房屋雖然沒有辦理過戶登記,但是如果已經將房屋交付給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權。
4.單方出售的話買方如果不知情,并且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屬于善意取得,子女無權要求解除買賣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賠償。
離婚協議中可以約定房屋歸孩子這個是沒有什么問題的,法律上也是有明確的規定的,是可以這樣做的,并且也受到法律的保護。首先要知道離婚案件是需要調解的,所以雙方當事人是必須要到場的,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
一、被告如何寫好不同意離婚答辯狀?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
民族:___ 職務:____ 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對上訴人________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號判決,提出答辯狀。
答辯的理由和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總的來說,在寫答辯狀的時候,被告方不能簡單的只寫不同意離婚,答辯狀的結構跟寫法幾乎是固定的,即使被告方不同意離婚,也應該根據原告在民事訴訟狀當中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一般答辯狀都是讓專業律師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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