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漢族,住南寧市白沙大道xxx號江南xx苑xxx10棟x單元xxx號房。
就原告朱xx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辯:
一、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訴狀》中指責被告,稱被告“性格偏執,脾氣古怪,難以相處……”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雙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說別人,不講自己,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系,故,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二、婚生女兒朱xx由被告攜帶撫養,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療費憑有效票據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權,女兒朱xx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商,但在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權這個問題上,被告不能協商。
1、女兒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滿兩周歲。“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之規定,女兒朱xx應由被告攜帶撫養,隨被告生活。
2、被告原畢業于廣西幼兒師范學校,系幼兒教育專業,教育女兒朱xx正好合適。況且,朱xx是女孩,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與被告相比,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女兒朱xx。
3、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女兒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女兒朱xx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
4、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依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等法律之規定,被告認為,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xx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療費憑有效票據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由原告與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兒朱xx七個月后,便開始上班,但由于女兒尚小,并且不愿跟隨別人,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因此斷斷續續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依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之規定,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五、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此致
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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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不斷加強的當代中國,使用申請書的情況日益增多。寫申請書時,事項要寫清楚、具體,涉及的數據要準確無誤,優秀規范的申請書要怎么寫呢?由此,我為你收集并整理了離婚申請書范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馬上收藏本頁。
離婚申請書范文【篇1】一、離婚撤訴申請書怎么寫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證號等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證號等
申請事項:
請求準許申請人撤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離婚糾紛一案,申請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訴后,現因(寫明原因),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予準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二、離婚撤訴的注意事項
☆申請離婚撤訴后,當事人可以再次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這六個月如何起算,這就導致了在司法實踐中存在一定混亂,本文就實踐中離婚撤訴起算時間的幾個誤區加以分析:
誤區一:以原告申請撤訴的時間為起算點
以原告申請撤訴的時間為起算點在司法實踐中較為普遍。但筆者認為持這種觀點的人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因為原告提出撤訴申請,法院并不必然地予以準許,經過審查,可以準許撤訴,也可以不準許撤訴,是不確定狀態。
誤區二:以法院作出撤訴裁定之日為起算點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的裁定屬于不可以上訴的裁定,不少審判人員認為這類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無需以送達之日作為生效之日。筆者認為該觀點有失偏頗,理由有:1、法院作出裁定屬于一種內部行為,如不送達即不能產生對外的法律效力;2、離婚的撤訴生效日期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能產生影響,如不送達至當事人,當事人即處于不知狀態,其再次起訴的權利就會受到一定制約。因此,離婚的撤訴裁定作出后尚未生效,應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后方能產生法律效力,因此把法院作出撤訴裁定之日視為六個月的起算點也不妥。
誤區三:以原告收到撤訴裁定之日為起算點
該情況多出現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中。當被告下落不明時,被告應訴材料難以送達,而通過公告方式送達耗時過長,所以,不少當事人選擇撤訴以待六個月后再行起訴。而法院作出撤訴裁定后同樣也面臨著難以向被告送達的問題,且認為不用向應訴材料未送達的當事人送達撤訴裁定,所以,直接以原告收到撤訴裁定之日作為起算點。這樣似乎也不影響原告再次起訴的權利,但是,筆者認為該做法與第一百四十四條的立法精神不符。立法上之所以特別對離婚案件要規定“六個月”,是出于對維護婚姻穩定性的考慮,原告無論以何種理由撤訴,客觀上講都是給被告一個反省、改正的機會,也是原被告婚姻和好的一種契機。如不向被告送達,即讓被告喪失了這樣一個機會,也不利于婚姻穩定性的構建。另外,導致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很多,也不排除原告故意不提供被告準確地址以達到快速離婚目的的可能性。
三、離婚撤訴后多久能再起訴?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中,原告撤訴后,一般在6個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但如果撤訴后6個月之內,有新理由或者新情況的,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后6個月內能否再次起訴,這是很多人都沒弄清楚的問題,那么,撤訴后6個月內能不能再起訴?成都離婚知名律師陳元果將告訴您這一問題的答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又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從這一法律規定可看出,撤訴分為原告主動撤訴和法院接撤訴處理兩種情況,“原告主動撤訴”比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認為撤訴符合法律規定,同意撤訴。“法院接撤訴處理”通常是指原告沒有按照法庭規定的時間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訴處理的法律文書。因此,一般情況下,撤訴后又起訴的沒有時間間隔限制。
由于婚姻關系涉及到身份關系以及社會、家庭穩定和諧,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和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對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只有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才能在6個月內再次起訴離婚。因此,律師認為,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6后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離婚申請書范文【篇2】_______________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歲,戶籍為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與前妻_______________戶籍一致)。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本人因與前妻_______________感情不合而在_______________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或經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按離婚協議的約定(或按法院判決書的判決),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的房屋歸前妻_______________所有,為此,本人須搬離該處。根據__________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的本人戶口遷移到貴轄區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
望早日批復!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手寫簽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離婚申請書范文【篇3】申請人:李晶,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 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大千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晶
20xx年 3月 29日
離婚申請書范文【篇4】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離婚申請書范文【篇5】申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址:省市區大街號單元號。
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被申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址:省市區大街號單元號。
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申請事項:
申請人申請撤回對被申請人的糾紛一案的起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案由)糾紛一案,已由貴院立案。
現因(撤訴理由),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申請撤回訴訟,望批準!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離婚申請書范文【篇6】申請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漢族,住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棗園北里7號樓某單元某某室,電話:81971XXX
被申請人:姚某某,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漢族,住住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棗園北里7號樓某單元某某室,電話:86763XXX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于20xx年10月16日受理,現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已就離婚事宜(包括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達成離婚協議,故申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百三十一條的規定,特申請撤回對被申請人的起訴,請予準許。
此致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月xx日
離婚申請書范文【篇7】一、協議離婚申請書范文
男方:ⅩⅩⅩ,年齡ⅩⅩⅩ,身份證號碼:ⅩⅩⅩ
住址:ⅩⅩⅩⅩⅩⅩ(戶口薄首頁住址)
女方:ⅩⅩⅩ,年齡ⅩⅩⅩ,身份證號碼:ⅩⅩⅩ
住址:ⅩⅩⅩⅩⅩⅩ(戶口薄首頁住址)
日登記結婚,結婚證字號:
。雙方因ⅩⅩⅩⅩ(原因)自愿協議離婚,雙方協議如下:
1、子女撫養問題:孩子(姓名,年齡)由男方(或女方)撫養。男方(或女方)每月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雙方共同承擔(或者是由哪方承擔)。以上所有費用一直支付到孩子歲。(或雙方無子女)
2、財產分割問題:如門面、現金、存款、車子(車型、車牌號)由哪方所有。門面有房產證按房產證上寫(包括平方數,門牌號,產權證號),門面沒有房產證按購房合同寫(包括平方數,門牌號)。
3、房產分割問題:雙方名下有房產的,按房產證上寫(包括平方數,門牌號,產權證號);沒有房產證按購房合同寫(包括平方數,門牌號)。(或雙方無房產)(注:不是以夫妻的名義購買的房產就不用寫在協議書上!)
4、債權債務問題:各自名下債權債務由各自己享有及承擔。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本協議自遵義紅花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對于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書,如雙方需更改請自行到公證處辦理。
對協議書的意見: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1、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3、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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