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找其詳談以下,看是否能和解,陳述利弊以及這么做的后果。如果對方仍糾纏且采取的是電話騷擾,可以錄音,然后向當地警方報案。如果內容涉及恐嚇,利用證人錄音錄像的方法取證,取得大量有效證據,到法院起訴或報警。協議離婚后,對方還來糾纏,當事人可以報警。如果后果輕微,屬于尋釁滋事;如果造成嚴重后果,對方涉嫌尋釁滋事罪,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離婚之后,雙方就沒有任何的關系。從此之后,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既然兩個人都選擇離婚了,那就不要再糾纏彼此,各自放過去,擁抱新的生活才是最好的選擇。有關離婚后前夫一直騷擾威脅,我該怎么辦?我覺得你不用害怕,不管前夫做出什么樣的行為,你都可以報警處理。第一,騷擾和威脅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威脅需要有可以要挾你的東西,使你不得不遵從他的想法,否則他就會做出一些對你不利的事情,所以要弄清楚這兩者的性質。另外,先和前夫溝通,讓他不要再來打擾你的生活。如果他屢教不改的話,你就報警,讓警方去處理。最后,不要慌張,先告訴自己的家人,保證好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然后再去和前夫協商,從理論上來說,你們兩個人已經沒有必要再去有過多的交流,這時候一定不能自亂陣腳。
1、弄清楚這兩者的性質。
騷擾和威脅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威脅需要有可以要挾你的東西,使你不得不遵從他的想法,否則他就會做出一些對你不利的事情。
2、知曉對方的目的。
先和前夫溝通,讓他不要再來打擾你的生活,弄清楚前夫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他屢教不改的話,你就報警,讓警方去處理。
3、不要自己默默忍受,一定要尋求幫助。
不要慌張,先告訴自己的家人,保證好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然后再去和前夫協商。從理論上來說,你們兩個人已經沒有必要再去有過多的交流,這時候一定不能自亂陣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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