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離婚對工作影響
法律分析:沒有影響,教師職業主要是你的學歷和教書經驗,和你的婚姻無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全職太太離婚能要補償嗎
每日一個法律小知識
全職太太離婚有補償嗎
1.全職太太離婚能要補償嗎。能要補償,屬于家務勞動補償。
《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家庭等付出較多的,離婚時有權向要求補償。家庭主婦全職照顧家庭、不外出工作,對于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為了保證婦女的權益,全職太太在離婚時可以向對方請求補償。
2.全職太太離婚能要補償嗎
法官說法
① 家務勞動具有無形性,不容易作出市場價格等方面的評價。一旦要打這方面的官司,原告就得及時收集證據,以證明自己是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一方,包括無工作的記錄、親朋好友的證人證言、對方工作及出差情況等。一旦這些證據不足,很有可能敗訴。
② 夫妻雙方都要對家務勞動有正確的認識,法律所指的家務勞動負擔較多,不僅僅是頻率和次數的多少,如下班順道去市場買菜等頻率較高,只基于此主張家務勞動補償可能不會得到支持。除此之外,還要有勞動強度的要求,而這種勞動強度包括了體力以及腦力勞動。
③ 對于離婚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問題,不是簡單的“對方工資分一半給我”,還要綜合考慮當地生活水平、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另一方的經濟能力等因素。
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世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因為工作原因經常出差老婆要求離婚
我是做設備銷售工作的,不可避免的要經常出差,一般出去一個月就回來在家待十天左右。兒子六個多月大了。老婆因為我工作要經常出差現在覺得接受不了要和我離婚。rn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九月份的時候兒子三個多月的,我要出去出差(都是在一個省內跑),出去之前老婆跟我商量她要回娘家,我也答應了,但是我擔心她一個人帶著兒子回家,不安全也不方便,正好她弟媳婦也要回家,所以讓她等下和她弟媳婦一起回去路上也好有個照應,她也答應了,這些都是事先商量好的。可是事情的結果是:我第二天出差到外地,我父母親打電話過來說我老婆把火車票買好了,要一個人帶兒子回去問我知不知道,這個我當然不知道,因為事先商量好的和她弟媳婦一起回(她弟媳婦也就三天以后回家)。我打電話給老婆,她就跟我吵說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了,就要一個人回。最后我是給她家人打電話,才讓她把票退了等了兩天和她弟媳婦一起回去的。十二月份我出差回來了,就讓老婆帶孩子回家了,在家呆了一個星期我又要出差了,這下她不干了,跟我吵鬧,還要跟我離婚。(平時工資我都是直接打到她的卡里的,我花錢也是她同意了才給的)rn二、她老是認為我父母親沒有給我們創造什么,人家的父母都給兒子買房買車的,我時常告訴她這個世界沒有什么事是理所當然的,父母親也沒有必要一定要為我們創造什么。很多時候她都威脅我說是肯定不會對我父母親好,一會不會贍養孝敬他們。rn三、因為我工作經常出差的事他、她給我們老板(也就是我叔叔)發信息說如果再讓我干銷售就肯定跟我離婚。說實話我很累。rn四、不懂得感恩覺得很多事都是理所當然的。老婆孩子生完做月子,我在家呆了半個月就出差去了,回來后她月子做完了,跟我媽說她覺得跟我媽過不到一起,要讓我媽走。我媽感覺很心寒。我很生氣,給他她好好說,要懂得感恩,事情不是這么做的。但是她的理由讓人不可理喻,她覺得我媽是應該要伺候她月子的畢竟兒子是我們家的。rn五、她父母親只要有什么事始終覺得他們女兒是對的,一再的插手家里的事,甚至給我父母和弟弟打電話說家里的事。rn六、想法比較極端,她不高興想不開的事會想各種各樣的讓人理解不了的方法發泄。rn說實話我很累,對于婚姻生活。我很多時候都是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協調和溝通,但是最后都基本無濟于事。她跟我說要離婚只要兒子,但是我肯定不會答應。想請教各位幫幫忙,看看怎么處理1、既然你們能走到結婚這一步,想必是經過慎重考慮決定的,應該是有感情基礎的,因此,有些事,你要站在她的角度去思考(離開自己的父母,從驕傲的公主變成“可怕的媳婦”,感覺除了你是最愛她的人,其他都不是,角色落差太大,需要有一個適應過程),多謙讓、理解、寬容她一些,女孩嘛,尤其是獨生子女,成長是需要相當時間的一個過程的。
2、你的孩子太小,她一個人帶確實比較艱難(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沒有以前的人經得住事),萬一孩子有個不舒服什么的,真的是會把人急“瘋”的,這個我有體會,因此,如果你有可能,最好是暫時換一下不出差(你出差的時間確實有點長,就是一兩天不在,家里遇事都是非常艱難的)的工作(老板是你叔叔,親戚應該是理解的),兩個人共同帶小孩,這樣就可以避免夫妻間的分離矛盾了(我猜,只要你改變了工作形式,她肯定不會鬧離婚的),等孩子三四歲了就好些了。
3、婆媳關系,本身就是一個傳統性難題,相互沒有共同(從小到大)生活的經歷,感情要在短時間里融洽確實很難,再加上現在年輕人的某些生活觀念又是老人無法接受的(老人的有些生活習慣和認識也與年輕人有差異),“天長日久”矛盾肯定會象滾雪球一樣長大,尤其是在這個關系不太和諧的時候,再受到社會大環境(親戚、朋友、同學、鄰居)的影響,看到別人的父母(公婆)給子女這樣那樣的,自己遇到的卻不是這樣的,多少都會讓自己的心里不平衡,因此,她(小女人)只有在你的陪伴、疼愛下才可能安穩的過日子,同時,也可在有你的日子里,與大家(婆家人)共同生活相互磨合(你就是老婆與父母之間的119,有些責備不能太直接,更不當著眾人面),相信時間是可以改變她的“幼稚”脾氣的,也可讓自己的父母能“寬容”的面對媳婦。
我想離婚,可是我太累了。
既然想要離婚,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太累,應該有幾個意思,一是身累,為了工作疲于奔命;
二是心累,婚姻關系處理出現問題,這里有可能關系到夫妻關系、婆媳關系、親子關系、雙方家庭關系等等。
婚姻需要經營,經營婚姻是一門非常深奧的學問。
是否離婚不能沖動決定,沖動是魔鬼。首先想清楚你到底需要的是什么?想離婚的原因是什么?癥結在哪里?有沒有緩和的可能?需要做出什么改變?能不能有所改變?
其次需要思考:如果離婚,最壞的結果是什么,能承受么?不離婚最壞的結果如何?孰輕孰重?權衡利弊。
最后,還有一個問題:想不想再婚?如果再婚,是否有類似問題出現?為什么?
把上述問題思考明白了,你就知道是否需要離婚了。如果癥結在自己身上,那就嘗試改變自己的行為或者觀念,如果癥結在對方,試著溝通。
不輕言離婚,也不長久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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