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訴訟離婚期間,夫妻雙方仍然可以居住在一起。不過,一旦法院判決離婚生效,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即告終止。在判決生效前,法律上仍承認雙方的夫妻關系。
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首先會嘗試進行調解。若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果,法院會判決準予離婚。以下情形,若調解無效,法院會準予離婚:
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
存在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法院也會準予離婚。
總結來說,在訴訟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是否可以同住,取決于法院的判決。在判決生效之前,法律仍承認雙方的夫妻關系。判決生效后,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處理離婚案件時,法院會首先進行調解,若調解無果,則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法律分析:法律并沒有規定訴訟離婚期間,當事人一定要在家里,去什么地方是當事人的自由,但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當事人要出庭。在離婚案件開庭時,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須親自到庭。如果被告未到場,由于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一般須出庭參加訴訟,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會向被告發出傳票,如果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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