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二審是終審嗎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如果當事人對于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由此會啟動二審程序,二審人民法院需要立案,然后依法判決。
離婚案二審就是終審,被二審判決準予離婚的案件,對婚姻關系的判決不服的不能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離婚訴訟二審審限是多久
二審審判周期通常為30日或三個月不等。
針對三種不同類型的案件,當事人享有不同的權益和時限如下:
1. 對于判決的上訴案件,人民法院須在立案后三個月內完成審理并作出最終裁定;
如需延期,則需得到法院院長批復。
2. 對于裁定的上訴案件,人民法院應在立案后三十天內作出終審裁定。
3. 此審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計算,通常還包括一個月左右的案卷移送時間。
離婚訴訟二審要經過多長時間
二審訴訟通常需時30日至三個月。
以下為相關規定:
1、針對判決提起上訴之案件,人民法院應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若遇特殊情況須延長期限,須經院長批準。
2、對于裁定提起上訴之案件,人民法院應于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做出終審裁定。
另外,審理期限從立案之日開始計算,包括案卷移送所耗費的大約一個月時間。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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