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退還彩禮法律條款
在我國《民法典》關于婚姻家庭編的相關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若男女雙方已締結合法婚姻關系,卻無實質性共同生活,或婚前給予對方巨額彩禮且導致自身經濟困境者,離婚時男方有權申請退還彩禮,而法院將對此類訴訟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協議寫損失賠償金嗎
離婚協議 是否寫損失 賠償金 是可以根據當事人自己協商的。 《 婚姻法 》第46條賦予 離婚糾紛 中的無過錯的當事人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該請求權可以在提起 離婚訴訟 時主張,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 、調解離婚后的特定期限內提出,或者在 婚姻登記 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 手續后的特定期限內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 協議離婚 時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1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雙方協商一致在 離婚協議書 中達成的補償條款,系一方自愿給付另一方的賠償,不應適用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的案由。 而離婚協議中自愿給付的賠償款,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精神損害賠償不同。精神損害賠償強調必須與過錯方的過錯程度、經濟能力等相匹配,而離婚協議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自愿給付賠償款的約定不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強制性規定,應為合法有效。 離婚協議作為雙方意思自治的體現,應該得到充分的尊重,自愿補償的性質是不容否定的,如果僅僅因為字面上的“精神損害賠償”字眼就否認了自愿補償的性質,解釋為只有具有了《婚姻法》46條規定的嚴重過錯才能給予賠償,并且認為是法定之債,給付金額要求按照司法解釋的標準,這就違背了雙方離婚協議的約定本義,亦不利于維護在婚姻中實際受到損害一方的利益。 為了更好的讓離婚的人在結束婚姻的時候不會出現那么多的問題,所以法律已經賦予了夫妻很大的權利可以通過協議的形式來分割財產和分擔責任的,而協議中是否需要寫到賠償的問題,是當事人自己的自由和權利,經過協商大家都認可之后就是允許的。
民法典離婚協議里的賠償金多久有效
《離婚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一般來說不存在失效的概念。 針對《離婚協議》約定的賠償金,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雙方可以約定賠償的支付方式是分期支付還是一次性支付,支付期限是多久,如果沒有按期支付如何處理等條款,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那么法院一般都認可其有效性。所以說,離婚協議賠償多久失效,要依據雙方 簽訂的協議 來具體判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 雙方自愿離婚 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相關推薦:
交警不出立案(小剮蹭交警為什么不立案)
關于彩禮是誰先提出的(彩禮誰先提)
離婚貸款買車(起訴離婚時能貸款買車嗎)
離婚錢財平均(婚后錢財分割咋辦)
離婚協議書版本(民政局離婚協議書模板)